聚眾持械毆鬥。發生於宗族、村際之間,規模最大時,數萬人參加。往往是各利益團體之間為爭奪土地、水源、港口、風水及迎神賽會等而進行。開始階段,各方糾集武裝,互相殘殺。而後被害一方再聚集力量報復。規模更大的械鬥,通常採取突然襲擊、封鎖道路、截斷水源等方式。械鬥時間短則數月、幾年,長則延宕數十年甚至上百年。至雙方無力再戰,談妥調停條件言歸於好,才回復常態。械鬥情況複雜,性質不一,總體來說,對社會的發展進步沒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