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在紙張等載體上的文獻,簡稱寫本,又稱抄本。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文獻的製作除鑄刻、雕刻在金石上外,主要依靠手工抄寫。清末在新疆庫車發現的西晉元康六年(296)佛經殘卷是現存有年代可考的最早的紙寫本文獻之一。20世紀初在甘肅敦煌鳴沙山莫高窟發現的2.5萬多卷文獻,多數是西晉末期到北宋初年的紙寫本文獻(少數是刻本),這些寫本文獻是研究中古時期中國及中亞、西亞一帶宗教、語言、史地、文化等方面的珍貴文化寶藏。在紙紙寫本文獻盛行時期,抄書成為風尚,如隋煬帝曾在洛陽命人抄書8.9萬卷。隋朝西京長安嘉則殿藏書37萬卷,唐李泌私人藏書3萬卷,這些藏書幾乎都是寫本文獻。初期的紙寫本文獻用黃檗汁染過的黃紙作為書寫材料,以防蟲蛀。寫本文獻在裝訂形制上先後出現瞭“卷軸裝”、“旋風裝”、“經折裝”和“冊頁裝”等形式。印刷術發明後,紙寫本文獻的主導地位逐漸被各種印刷型文獻所代替,在印刷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寫本文獻仍占有一定地位,如一些手稿等常受到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館的重視,具有較高的研究和收藏價值。

北魏太安四年(458)的敦煌寫本文獻《戒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