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藏族民歌形式。包括原流行在西藏、甘肅、四川巴塘地區的“諧”,四川德格一帶的“古兒姆”和雲南中甸一帶的“日瑪”等。諧體民歌一般為4句一首,每句6個音節,每兩個音節一停頓,一句3頓。不講求押韻。也有每首6句或8句的,各句亦為6音節3頓。有的通篇為比喻,有的通篇是直陳。也有前兩句比喻,後兩句指實,或前實後喻的。這種詩歌格律最初見於9世紀前後的敦煌古藏文詩歌中,但大量的是3音節一頓,每句兩頓,第三個音節是一個襯音“呢”。與今天格律完全相同的僅見一首。17世紀時時,六世達賴倉央嘉措曾運用這種格律寫下瞭近70首情歌(見《倉央嘉措情歌》),流行於世,為群眾所詠唱,與傳唱於民間的諧體民歌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