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學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系統地闡釋與文學有關的原理、範疇的學科。與文學史和文學批評相比,它側重於研究文學中具有共性的規律,揭示有關文學的本質、特點與發展規律和社會作用。

  美國當代文藝理論傢M.H.艾佈拉姆斯《鏡與燈——浪漫主義文論及批評傳統》一書中提出“文學四要素”說,認為文學的四要素是:作品、作傢、世界、讀者。一般地,據此可將文學理論的研究物件和任務分為四個方面:以以文學與世界的關系為研究對象的文學本質論,涉及對文學的本質、文學在社會結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等理論問題;以作傢為研究對象的文學創作論,涉及文學創造的過程、文學創造的心理機制等等問題;以作品為研究對象的作品構成論,涉及文學作品的類型、體裁、語言、形式等等問題;以接受者為研究對象的文學接受論,涉及文學接受的性質、過程等等理論問題。

  文學理論的形態是多樣化的。從“文學創作–文學作品–文學接受”這一流動的文學活動過程來看:首先,在這一過程中,文學創作是對社會生活的反映,即作傢作為主體反映作為客體的生活,以此視角研究文學構成瞭以反映論為基礎的“文學哲學”。其次,這一過程也是一個心理轉換過程,無論是文學創作還是文學接受,都是特殊的心理行為,采用心理學的視角研究文學又構成瞭“文學(文藝)心理學”。第三,這一過程又是一個符號化過程,因為文學創作旨在向人們傳遞特殊的審美信息,創作必須運用語言符號,文學作品是語言符號的結晶,這樣,從符號學的視角研究文學又構成瞭“文學符號學”。在西方,特別是進入20世紀以來,語言學對文學理論的影響非常大,文學符號學及與之相關的文學語言學特別受人重視。第四,這一過程又是特殊的信息傳遞過程,從信息學的角度研究文學就構成瞭“文學信息學”。

  同時,也可以從“文學創造–藝術價值–文學消費”這個流動的過程看:首先,從文學創造到文學消費是一個組織起來的社會文化過程,這一過程不能不受一定的社會關系的制約,從而浸潤著社會思潮,反映著社會風貌,直接或間接地回答社會問題,文學消費也往往帶有一定的社會性,因此,從社會學的視角研究文學又構成瞭“文學社會學”。文學社會學的研究在中國可以上溯到孔子的“興觀群怨”說和孟子的“知人論世”說。在西方,文學社會學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臘,而意大利學者維柯則在其《新科學》中系統地開始瞭把文學作品與時代背景、作者生平結合起來的研究方法,其後又在法國形成瞭以丹納等人為代表的實證主義的文學研究方法。馬克思主義的文學理論也是一種文學社會學理論。其次,這一過程又是文學的藝術價值產生、確立和確證的過程,藝術價值在文學創造中產生,在文學作品中得以確立,在文學消費中得以實現,因此,從價值學的角度研究文學又構成瞭“文學價值學”。面對文學活動的系統,還有一種把各種視角和方法融合在一起的理論,就是“文學文化學”。

  文學理論不是關於文學的固定不變的原理,而是特定的文學實踐經驗的帶有歷史性的理論概括,它產生於文學創作和文學批評的實踐過程中。文學理論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西方,都有源遠流長的發展歷史,分別構成瞭中國文學理論發展史(見中國文學批評)和西方文學理論發展史。

  

推薦書目

 童慶炳. 文學理論教程. 2版.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