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多個部分(組分)經過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相互約束形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結構的整體。系統科學將客觀世界的所有物件都作為系統來研究,系統可以是對一個實體的稱謂,如地球、太陽;也可以是對某一模型的稱謂,如質點、剛體。由於研究的問題不同,系統的大小和性質也不同,小到原子,大到宇宙天體;從自然界的太陽系,到人類社會的某些社會組織,都可以作為一個系統。

  系統概念包含組成系統的組分、、組分之間的關系和系統整體。組分可以作為另一研究問題的系統。如原子系統的組分有原子核、電子;原子核又可以作為系統,其組分為中子、質子。組分之間的關系是指組分之間相互作用,這些相互作用是客觀存在的,在系統存在的整個過程中一般不變。簡單的相互作用可以用數學公式表示,多數相互作用無法用數學公式表示。研究相互作用的特點是我們研究系統的任務之一。整體是系統概念中最重要的內容,研究系統主要是研究該系統作為整體表現出來的性質、行為,更強調它的整體功能。

  對自然界天然系統,主要研究它們作為整體表現出來的行為特點,與組成系統的組分及相互作用之間的聯系。對人工制造系統,主要研究在給定條件下,能否達到我們的要求,實現設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