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朝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五都督府的總稱,統領全國軍隊的最高軍事機構。朱元璋初置統軍大元帥府,後改為樞密院,又改之為大都督府,節制中外諸軍事。洪武十三年(1380)分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

  永樂遷都前,於北京設“行在”中、左、右、前、後都督府。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除“行在”二字,洪熙元年(1425),複稱“行在”。宣德三年(1428),罷“行在”都督府。正統六年(1441),,復建五府,無“行在”字。各都督府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其屬有經歷司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等。都督初間以公、侯、伯為之,可參與軍國大事;後率以公、侯、伯署府事,同知、僉事參贊軍事。留在南京者稱南京五軍都督府,分領南直隸各衛所。

  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除親軍指揮使司外的各衛所和在外各都司衛所。各府隻有統兵權,調兵之權在兵部,每逢戰事發生,由皇帝命將為帥,調領五軍都督府所轄衛所之兵佩印出征。軍還即歸印於朝,兵回衛所。其設置為加強皇權的重要步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