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材料、機械零件和構件抗高溫斷裂的能力,常以持久極限表示。試樣在一定溫度和規定的持續時間下,引起斷裂的應力稱持久極限。金屬材料的持久極限根據高溫持久試驗來測定。飛機發動機和機組的設計壽命一般是數百至數千小時,材料的持久極限可以直接用相同時間的試驗確定。在鍋爐、燃氣輪機和其他透平機械製造中,機組的設計壽命一般為數萬小時以上,它們的持久極限可用短時間的試驗資料直線外推以得到數萬小時以上的持久極限。經驗表明,蠕變速度小的零件,達到持久極限的時間較長。鍋爐管道對對蠕變要求不嚴,但必須保證使用時不破壞,需要用持久強度作為設計的主要依據。持久強度設計的判據是:工作應力小於或等於其許用應力,而許用應力等於持久極限除以相應的安全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