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種化合物中的各元素的化合量之間的比例都可用一個確定的數或這個數的整倍數表示。每種化合物都是由幾種元素按一定品質比例化合而成的,如下表所示:

化合量定律

  表中所列的12種化合物中各元素的質量百分組成之間似乎毫無規律可尋。但是如果選定12C(質量數為12的碳的同位素)為3.00、或選定氧為8.000、或氫為1.008作基準,則表中所列各元素的相對質量卻極有條理,四種含硫化合物中硫的相對質量都是8或8的整倍數;六種含碳化合物中碳的相對質量都是3或3的整倍數。以12C、H或O為基準的各元素化合的相對質量稱化合量或當量。

  19世紀中葉原子概念還沒有獲得直接證明原子量問題尚未解決,科學傢們為確定原子量而測定瞭許多化合物的百分組成,從大量數據中總結出這個化合量定律,它對統一確定原子量起瞭極其重要的作用。現在已經知道在簡單的二元化合物中化合量與原子量的關系是:

原子量=化合量×化合價

例如,實驗直接測定銦In的化合量是38.273,化合價為3,原子量為11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