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特有的一種對客觀現實的高級心理反映形式。心理學研究意識問題與哲學有一致之處,但又有所區別。哲學是總體地研究人的意識,其基本問題是意識對存在的關係問題,既指個體意識,也指社會意識。心理學則是較為具體地研究人的個體意識,研究它的實質、發生發展、結構和功能等。雖然在心理學的一些學科(例如社會心理學)中也不免會較多地涉及社會意識問題,但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科學,它所研究的畢竟是個體意識。

  >傳統的意識理論 心理學研究意識問題已有久遠的歷史。唯理論者R.笛卡爾認為,靈魂(意識)是精神實體的屬性,知覺、思維、意志、願望等是意識的形式,是精神實體的表現形式。對直接感受到的各種心理現象而言,意識是一個類概念。在笛卡爾的理論體系中,意識是一個隻能進行自我觀察的、封閉的內部世界。經驗論者J.洛克認為,意識是一切精神現象的共同特性,它表現在觀念、思維、情感、需要和意志行動中。在洛克所說的內部經驗裡,人隻不過是和意識的個別的、具體的內容發生關系。對這些內容而言,意識是一種共同的東西,是這些內容的共同特性。J.F.赫爾巴特把觀念看作意識的基本要素,意識是同時活動著的一切觀念的總體。他提出意識域的概念。認為觀念具有相合、相斥的力量。觀念必須具備一定的強度,才能深入於意識中。占居意識中心的觀念隻容許與它自己可以調和的觀念出現於意識中,而將與它不相調合的觀念抑制下去。所以,意識是一個觀念會戰的特殊戰場。

  到19世紀下半葉,心理學逐漸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科學。隨後陸續出現瞭許多不同的心理學派。有的主張心理學研究意識、經驗,被稱為意識心理學。有的主張心理學研究運動、反應、行為,發展成為行為主義心理學。各種心理學派都依據自己的立場、觀點提出對意識的看法。概括起來有11種意識觀點,即①意識是一種不可知的最神秘的現象:這是古老心理學中的靈魂觀念的殘餘,是心理學還沒有完全肅清的古老的靈魂觀念的表現;②意識和心理等同:認為心理和意識是一回事,心理學是研究意識的科學。W.馮特、E.B.鐵欽納都這樣主張,機能心理學、甚至格式塔心理學也是如此;③唯心的經驗論:馮特也是代表人物之一。馮特給心理學下定義時,有時講心理學是研究經驗的,有時又講心理學是研究意識的,實際上是把經驗和意識等同起來,而把經驗作為心理學的全部對象;④覺察論:認為意識是一種覺察作用,代表人物有E.霍爾特、E.托爾曼、郭任遠等。覺察偏於感覺、知覺,即感性認識。把認識等同於感性認識是很不全面的;⑤現象論:E.G.波林把意識稱作現象,把意識和直接經驗等同起來。這種現象論實際上也是一種覺察論式經驗論,偏重於感性認識,並且帶有不可知論的含義;⑥意識流:W.詹姆斯提出要把意識看成河流一樣,稱之為意識流;⑦排除論:行為主義心理學主張心理學不要研究意識。J.B.華生本人也不否認意識的存在,但認為意識不能作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把意識排除於心理學之外。這是一種最錯誤的意識觀點。與排除論有聯系的是不存在論,如詹姆斯就曾從他的唯心經驗論的哲學觀點出發寫過“意識存在嗎?”這樣的文章,認為意識是不存在的,存在的隻有“純粹的經驗”。人們隻需研究“純粹的經驗”,根本用不著意識。詹姆斯是機能心理學的先驅者,行為主義心理學是從機能心理學派生出來的。行為主義的排除意識顯然與詹姆斯的不承認意識有關;⑧理化過程論:行為主義心理學者原來排除意識,後來感到排除意識是不可能的,於是又有人企圖把意識拉回去。新行為主義一方面講行為,另一方面也講意識,但對行為和意識兩者的關系卻說不清楚。K.S.拉什利則企圖用物理學和化學的概念來說明意識,把意識融化於行為之中。有人則把心理學生理學化,把意識看成高級生理過程,從生理學觀點來說明意識。實際上是把意識還原為物理化學或生理學的東西;⑨副現象論:認為意識是心理活動的一種附帶現象,不起什麼作用。持這種觀點的人也都是行為主義者或偏向於行為主義的心理學者。他們認為,心理學研究的心理主要是行為的活動過程,雖然也有意識伴隨,但意識不起什麼作用,隻不過像人在燈光下所產生的影子而已,有等於無。H.S.朗菲爾德甚至認為生理和心理(行為活動)互為副現象。這不僅抹殺瞭心理,在一定條件下把生理也抹殺瞭;⑩場論:有的格式塔心理學者把物理學上的“場”概念推廣到心理學,用來作心理學的說明,認為意識也是一種場(R.H.惠勒)。但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場,連他們自己也說不清楚。這種觀點對理解意識毫無幫助;⑪覺醒論:認為人在覺醒狀態時有意識,睡眠時則沒有意識。這是把意識和覺醒等同起來。人有意識必需以覺醒為條件,但僅僅覺醒並不就等於有意識。與覺醒論有聯系的是興奮論,認為意識是腦的興奮狀態(И.Π.巴甫洛夫)。但興奮並不就等於意識,而且也沒有說明意識的實質,至多隻是說明它的產生條件之一。

  總的說來,傳統心理學的意識理論的基本缺陷是把人的意識孤立化、抽象化。在它看來,意識似乎是不屬於任何具體人的,是與人的軀體、與人們的實際生活和社會實踐(從而也就與外部現實世界)割離開來的,是純內部的、獨立存在的東西。行為主義心理學雖然排除、否定意識,但實質上,它也是根據對意識的上述孤立的、抽象的理解來排除、否定意識的。這樣,人的意識就成瞭無行動的意識,人的行動則成瞭無意識的行動。

  蘇聯的意識理論 蘇聯心理學試圖根據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原理構建自己的意識理論,陸續形成瞭一些有關意識的基本觀點。為克服傳統心理學中把意識孤立化、抽象化的缺陷,它在意識與人的活動(作為社會歷史性范疇)的關系中分析意識問題。意識與活動統一一直是蘇聯心理學中普遍承認的原則。這一原則肯定意識和活動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著的:活動制約著意識的形成和發展,意識調節著活動。在蘇聯的意識理論中С.Л.魯賓斯坦關於意識的實質及其與心理的關系的觀點和Α.Н.列昂節夫關於意識的構成因素和內部結構的觀點占有重要地位。

  意識的實質 ①意識是人對現實的認識:意識就是意識到,就是知識。意識這種心理現象首先並主要應當是一種過程,一種作為主體的人意識到客觀現實的過程。自然也可以把意識看作某種過程的形成物,這種作為形成物的意識就是在認識現實過程中所形成的知識。知識在人意識到客觀現實的過程中產生之後,又加入到人隨後的意識到客觀現實的過程中,成為它的手段。因為人總是先要有一定的有關知識才能意識到某種對象。實際上,作為形成物的意識也存在於人意識到現實對象的過程中。意識和認識緊密聯系著。意識的核心是知識,而知識是社會地-歷史地積累下來的,以詞的形式被客觀化瞭的。意識隨知識的存在而存在。沒有知識也就談不到意識。人意識到某一對象的機制就是:人把自己作為主體與這一對象區分開來,把這一對象放在客觀事物的聯系中去感知、觀察,從而認識到這一客體的意義。每當主體和客體之間出現這樣的認識關系(形成瞭映象)時,人的意識就產生瞭。人的有些心理現象隻是作為信號而起作用,它們還沒有形成映象,因而就不屬於意識的領域,而是屬於無意識的領域。映象有一定的概括性,和詞相聯系著,並在詞中客觀化。借助於這種映象,對象就可以出現在、包括在詞的意義聯系、知識系統中。而當人通過這些意義聯系、知識系統認識瞭這一對象時,也就意識到它瞭。人意識到某一對象,這並不是在認識過程之外還進行著另外一種反映過程。人的意識是通過認識過程而實現的一種高級反映。人的意識的實現既要通過思維,也要通過感知。人的認識是一種統一的過程,感知和思維都是這統一過程中起作用的因素,它們反映著客觀現實的不同方面。②意識和人的體驗:意識和認識密切聯系著,認識在意識中占核心地位。但意識和認識並不等同,不能把意識歸結為認識。意識中不僅包含著認識,而且也包含著體驗。因為意識到客觀現實的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體的人。他不隻是在認識著,而且也在感受著和行為著。意識永遠屬於某一具有特定經驗的具體主體,從而意識就必然會有其主觀的方面。在現實生活中,意識通過認識過程所獲得的客觀內容始終是作為主體自己的反映、主體自己的一定體驗而存在著。因而,人的意識不隻是認識,同時也是體驗。現實的人的意識是知識和體驗的統一。正因為人的意識中包含有體驗的因素,而體驗的因素又和人的活動動力聯系著,所以人的意識就不隻是一種消極的反映,而具有能動性質;③意識和人的活動:意識和活動有兩方面的關系:一方面是意識對活動有調節作用。人的意識中包含有體驗的因素,後者表達著主體和所反映客體的關系以及這一對象對主體的意義。從而,主體就產生瞭與所反映對象有關的活動的動機。於是,人的意識就通過體驗的環節而與活動聯系起來。意識是人對客觀現實的反映,同時又是人的活動的調節者。另一方面是活動影響著人的意識的形成。人對任何客體的行動都是要按照該客體的本性來完成的,客體決定著人的行動。人在自己活動中所接觸的客體,一般都是與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成就相聯系著的。因而,通過與這些客體的接觸,人的活動就充滿著客觀的、社會的內容,而通過人的活動,這種內容又會擴展到人的全部生活中去,從而也就促進瞭人的意識的形成和發展。這樣,人在意識到客觀現實的過程中由存在、物質轉化而來的觀念、精神,又通過他的活動轉化為存在、物質。

  意識的構成因素和內部結構 人的意識中包括3種構成因素,但意識不是這些構成因素的簡單聯合,而是它們的內部運動。這種內部運動包含在個體的活動和現實生活中。①感性內容:意識的感性內容的特殊功能是形成客觀現實的映象的感性成分,使展現於主體之前的世界圖景具有現實感。正是由於這種感性內容,主體才會感到世界不是存在於意識之中,而是存在於意識之外。它是客觀的領域和活動的客體。通常,感性內容並不直接顯示出自己的功能,而隻是間接地表現在模糊的“現實之感”中。但當人對外界影響的感受作用發生破壞和歪曲時,它的功能立刻就顯示出來。在人的意識中,感性內容所能提供的認識成果是極為有限的,但又是不可缺少的;②意義(事物的客觀含義):意義是意識的最主要構成因素。在人的意識中,意義折射著世界。語言是意義的負荷者。在意義的背後,蘊藏著社會形成的動作方式(操作),人原先就是通過這些操作過程來改變和認識周圍現實的。換言之,由整個社會實踐所揭示的對象世界的觀念存在形式被改造和凝縮在語言材料中,以意義的形式表現出來。意義有雙重性,它既存在於社會意識中,也存在於個體意識中。在社會意識中,它是作為意識的客體,在個體意識中,它是作為意識到的方式和機制,也就是在把客觀現實呈示於主體的過程中的一種機能。在個體意識中,意義被個體化和主體化,因而就具有一種特殊的主觀性──偏傾性;③個性化涵義(事物的主觀意義):活動永遠是由一定的動機所激勵著。從意識的角度來看,動機的功能似乎是經常都在估價著客觀情況以及主體在其中的動作對於主體自身的重要性,賦於它們以主觀意義,即個性化涵義。個性化涵義和意義彼此是不完全符合的。這種不相符合永遠不會消失,因為在任何社會條件下總都會保存著個人的生活、身體、具體外部條件的特點。和意義不同,個性化涵義不能脫離開主體。正是由於個性化涵義,才使主體的意識具有偏傾性。在個體意識中,意義的發生作用隻能是體現在個性化涵義之中。這樣,感性內容就把意義與客觀世界的現實聯系起來,個性化涵義則把意義與主體的生活現實、動機聯系起來。

  中國的意識理論 中國心理學傢潘菽較為註重對意識問題的理論探討。他認為,意識問題是心理學的一個根本問題,不能科學地明確意識問題,也就不能建立完整的科學心理學體系。造成心理學派別紛爭的一個主要原因就在於對意識沒有取得正確的科學的理解。關於人的意識問題,他提出以下基本觀點:

  意識的實質 意識是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活動,包括對外在事物或情境的認識活動,也包括對自己的內在活動的認識活動,並包括對自己的認識活動的認識活動,即對意識的意識。

  意識與其他認識活動的關系 意識包括感覺、知覺、思維這3種認識活動,也就是說由這3種認識活動所構成,但以思維為主。沒有思維,就不能有意識。所以意識是人的綜合性的認識活動,是人的生活實踐中一般所有的實際的整體認識活動。在一般情況下,人沒有單純的、孤立的感覺、知覺或思維。所有的感覺、知覺、思維都存在於意識之中,構成意識的一種成分。把感覺、知覺、思維單獨作考察的時候,都是把它們從意識中分析出來的結果。

  意識與非認識的心理活動的關系 人對客觀世界的具體認識活動必定有所選擇,必定有一定范圍或限於一定方面,這是通過註意的活動來做到的。人的意識中的思維活動必須依賴於過去所獲得的留存於頭腦中的認識,這就要有記憶。意識既是綜合性的活動,所包括的組成活動必然有先有後,先後的活動必須互相聯系起來,這就要靠記憶。至於有的心理學把包括情緒的意向活動等也包括在意識之內,則是把所意識到的東西錯誤地當作意識的結果。

  意識的起源和發展 意識的起源與發展大致是這樣的過程:無知覺的無生物→有一定感覺的植物和低級動物→有知覺的較高級動物→有思維的萌芽狀態的高級動物→有高度發展的思維活動的人類。開始有瞭思維,也就開始有瞭意識。意識的起源問題也就是思維的起源問題。人的意識發展水平取決於他的思維發展水平。(見意識起源)

  意識與腦以及軀體的關系 意識與腦的關系是顯然的。意識主要是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機能。意識與軀體也有一定的關系,因為軀體也提供某些感知覺。關於意識和軀體的感覺器官的關系,也是明顯的,但往往被忽視。

  意識與客觀世界的關系 這是有被反映者才能有反映、沒有被反映者就無所謂反映的問題。人的意識的發展實際上就是由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的擴大和深入所構成的。

  意識與社會的關系 社會是客觀世界的一部分。所以意識和社會的關系也就包括在意識和客觀世界的關系之中。但意識和社會還有其特殊的關系。因為人生活於社會之中,他的包括意識的全部心理的發展都受他生活於其中的社會的影響,特別是受所有的文化的影響。離開這方面的影響,人的心理(包括意識)也就不能得到發展,不僅對社會的意識不能得到發展,就是對自然界和自己的意識也不能得到發展。

  意識的作用 意識的作用問題也就是認識的作用問題。人在生活實踐中的作為、動作都離不開認識的指引,較復雜或目的性較強的社會實踐活動更不能沒有意識的指引。因為意識是較復雜的、照顧到較多方面的、包含有發展到較高水平的思維的最高級認識活動。

  意識和言語 言語是一種行動,歸根到底,它是表達認識的。言語所表達的認識一般就是意識,尤其是意識中的思維。所以言語和意識的關系主要是和思維的關系。人並不是有瞭言語而後有思維,而是有瞭思維而後有言語,尤其在言語的發展上更是如此。

  意識的衰退和病態 意識是由發展而形成的,意識也會衰退,這是人的老化的一種特征。意識的衰退主要是因記憶的衰退而引起,但也和感知覺因感覺器官的衰退而衰退有關,當然也和腦功能的一般衰退有關。意識的衰退可以達到幾乎完全喪失。意識的病態可以有種種不同的表現。這裡有意識的分裂,意識的脫節,意識的昏迷,意識的歪曲,意識的混亂,意識的不發育等等。

  結語 總的來說,心理學對意識的理解越來越深入。經過長期的探索,人們對於意識已經有瞭一定的科學理解。一般可以肯定,作為一種心理活動,意識具有這樣一些基本特征:意識是現實存在並起著確定作用的,不是虛構,也不是什麼副現象。意識和心理不是等同關系。意識是人所特有的心理反映形式,人的心理反映可以在不同的水平上進行:有意識到的心理反映,即意識;也有意識不到的心理反映,即所謂無意識。意識是在物質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是社會歷史發展的產物。意識和語言密切聯系著,語言是意識的物質外殼和表達形式。人的意識是在人的實踐活動、社會交往過程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意識不是封閉於自身之中、和外部世界不相聯系的、抽象的、孤立的東西,它包括在人的實踐活動中,是人和世界聯系的一個環節。意識是人的心理的核心部分,如何理解意識,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決定著如何理解人的心理。因而,意識問題在心理學中是具有方法論意義的問題。

  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個重要之點就在於他有意識。人的意識是世間事物中最難於認識的事物。人們對於意識的理解要取決於研究者所據以出發的哲學和一般理論立場。因而,意識問題始終是進行著激烈意識形態鬥爭的戰場。隻有以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原理為依據,才能希望對意識問題的研究取得真正的科學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