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對內外環境的客觀需求(包括人體的生理需求和社會需求)的反映,表現為個體的主觀狀態和個性傾向性。需要是產生行為的原始動力,也是個性積極性的源泉。

  有機體在與客觀環境的相互作用中,為瞭求得個體或社會的生存與發展,必然產生一定的需求,以保持其與環境的平衡。比如,人為瞭維持生命和活動,其體內必須保持一定的血糖量、體溫、水分和各種化學成分。如果一旦體內缺乏這些東西,就會失去生理體系的平衡,感到饑餓。這時機體就會產生企圖恢復內部部穩定性的緊張狀態,對相應的食物會產生較高的感受性和傾向性。也就是說,人產生瞭進食的需要。

  人和動物的需要具有以下特點:第一,需要總是具有特定的內容,總是指對於某種東西、某種條件或活動的某些結果的需要。需要的具體內容表明需要的性質;第二、需要具有周期性,許多需要(特別是一些基本需要)能重新產生、重新出現。需要的周期性是有機體對其內部或周圍環境周期性變化的反映;第三,需要是隨著滿足需要的具體內容和方式的改變而不斷變化和發展的。這是需要發展的最一般規律。

  需要雖然是人和動物所共有的,但人的需要和動物的需要有本質的區別。動物的需要是以先天的生物需要為條件,以周圍環境中的自然物體作為滿足需要的對象。而人,不僅有與動物相類似的先天的生物需要,而且在社會環境中,在接受人類文化教育的過程中,又形成和發展瞭多種多樣的社會需要。人並不是消極地以自然界作為滿足需要的對象,而是在改造世界的過程中創造著滿足自己需要的對象。人即使是在滿足其先天的生物需要時,滿足這種需要的對象和方式也不同於動物。人的各種需要都是社會歷史的產物,具有社會性。生活在不同社會歷史環境中的人們,具有不同的需要,在階級社會中,生活在不同階級地位的人具有不同甚至是根本對立的需要。

  需要是與人的活動聯系著的,需要一旦被意識並驅使人去行動時,就以活動動機的形式表現出來,需要是個性積極性的動力,它激發人的活動朝著一定的方向、追求一定的對象以求得自身的滿足。需要越強烈、越迫切,由它所引起的活動也就越有力。當人通過活動使原有的需要得到滿足時,又會產生新的需要。而這種需要又會激發和推動人從事某種朝向新的目標的行動。

  西方心理學對人類的基本需要以及各種需要之間的關系,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其主要理論有:①需要層次論。這是心理學傢A.馬斯洛提出來的。他認為人存在5個需要層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這5種需要組成一個系統,由低級向高級依次上升發展(見需要層次論)。②ERG理論。這是心理學傢C.P.奧爾德弗提出來的。他認為人存在3組核心的需要:一是存在的需要,即對一個人基本物質存在條件的需要;二是關系的需要,即維持人與人之間關系的需要;三是成長的需要,即人要求得到發展的內在願望。ERG分別為這3種需要的英文字頭。③成就、權力和合群需要。這是D.C.麥克萊蘭提出來的。他認為在社會組織中有3種需要是最為重要的。一是成就需要,即勝過別人、根據一系列標準取得成就的驅力;二是權力需要,即影響別人、控制別人的欲望,使別人按一定的方式行事的願望;三是合群需要,即追求人與人之間友誼和密切關系的願望。他認為這些需要在人事選擇中有重大意義。

  人的需要是多種多樣的。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對其進行分類。根據需要的起源,可以把需要分為自然需要和社會需要。自然需要,是保存和維持有機體的生命和延續種族所必需的,如對飲食、禦寒、運動、休息、睡眠、婚配等的需要,人類的自然需要也是受社會歷史條件制約的。社會需要,是社會的要求在個體中的反映。當個人認識到社會要求的必要性,並成為他自身的欲望時,社會要求就轉化為個人的社會需要。如人對勞動、交往、友誼、尊重、成就等的需要就是社會需要。

  根據需要的對象,可以把需要分為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物質需要,如對衣、食、住、行的有關物品的需要,對勞動工具、學習用品、科研儀器的需要等。在物質需要中,既包括有自然需要,也包括有社會需要。精神需要,如認識的需要,學習的需要,美的需要,道德的需要,這是人所特有的需要,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人們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將會不斷地提高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