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的總和。諸如誠實或虛偽,勤勞或懶惰,自豪或自卑,勇敢或怯懦,果斷或優柔寡斷等等都屬於性格特徵。每一個人都有這樣或那樣的性格特徵,有些是和別人相似的,有些是個人獨有的,有些是積極的,有些是消極的。一個人的各種性格特徵交織在一起構成他的性格。

  最早用性格一詞並概括其特徵的是古希臘哲學傢泰奧弗拉斯多。他從人們的日常行為方式中概括出如阿諛奉承的人、偽裝和善的人、吝嗇的人等性格特徵。後來來的學者也多用描述的方式來說明性格。性格一詞從來就有道德評價的意義。因為,一個人的為人,他做什麼和怎麼做,必然要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其他人,所以也必然會得到一定的道德評價。

  性格和氣質以及能力,都是個性的不同側面。能力和氣質可以表現出一個人的個性的個別差異。性格表現對現實的態度和在一定場合下采取的行動,也是最能表現個性差異的心理特征。可以說,性格是個性中具有核心意義的部分。

  性格具有非常復雜的結構,它包含著許多特征,這些特征大體可以概括為4個方面:①對現實和對自己的態度的性格特征。包括對別人、集體和社會,對勞動和工作以及對自己的態度的特征。如忠實、坦率、勤勞、謙遜和自私、狡詐、自信或自滿、自豪或自卑等。②性格的意志特征。包括對行為目標明確程度、對行為自覺控制水平的特征,以及在緊急或困難的情況下表現出來的意志特征等。如有目的性、紀律性、主動性,以及鎮定、果斷、勇敢等。③性格的情緒特征。包括情緒對人的行為活動的感染程度和支配程度,以及情緒受意志控制的程度,如有的人熱情,有的人冷漠等;也包括情緒的穩定性、持久性方面的性格特征,如情緒的穩定或起伏波動等;還包括主導心境方面的性格特征,如一個人經常精神飽滿、歡樂愉快,是個樂觀主義者,有的人抑鬱消沉,多愁善感等。④性格的理智特征。包括表現在感知方面的特征,如傾向於采取用整體或分析的觀察方式,感知的速度和精確性等;表現在思維方面的性格特征,如思維的敏捷性、獨創性、深刻性和邏輯性等。

  盡管人們的性格各不相同,但許多心理學傢力圖將性格加以分類,找出性格的類型。例如瑞士心理學傢C.G.榮格根據生命中的“裡比多”活力傾向於人自身或外部環境,而把人的性格分成兩大類:外傾和內傾。

  另一種觀點是按心理功能來劃分性格類型。它根據智力、情感和意志3種功能在人身上所占的優勢,而把人的性格劃分為智力型、情緒型和意志型。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其他觀點,如生物學的類型論,文化-社會學的類型論等等。

  人的性格是後天形成的。作為一種心理現象,性格以神經系統的先天的功能特點為自然前提,但無論是神經系統的特性或體型特征等生物因素都不能決定一個人的性格。性格是在社會的影響下,在人的實踐活動中逐漸形成的,性格是一個人的生活歷程的反映。兒童出生之後,長期在傢庭環境中生活,傢庭的經濟狀況和政治地位,父母親的教育觀點和教育水平,教育態度和方法,傢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兒童在傢庭中的地位等等,對兒童性格的形成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學校生活是兒童性格形成和發展的主要時期。學校通過各種活動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教育,學生在學校中不僅掌握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也掌握一定的政治觀點和道德標準,形成著自己的性格。

  人在自己性格的形成過程中不是消極被動的。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擴大瞭與社會的交往,在社會的影響下,青少年會對不同的性格有所評價,並從模仿逐漸過渡到某種程度的追求。青年人走向社會,為瞭適應日益廣泛的生活領域,就需要而且確實也能更深刻地對自己的性格有所認識,並主動改變自己的某些性格特征。培養優良的性格,是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