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為與環境取得和諧的關係而產生的心理和行為的變化。它是個體與各種環境因素連續而不斷改變的相互作用過程。個體一生不斷面臨新的情境,每一發展階段都有特定的要求,比如人格發展、對父母的心理上的獨立、職業選擇、人際關係、婚姻、傢庭、退休、死亡等。社會適應是一個畢生的過程。

  社會適應有3個基本組成部分:①個體:是社會適應過程的主體;②情境:與個體相互作用,不僅對個體提出瞭自然的和社會的要求,而且也是個體實現自己需要的來源,人際關關系是個體社會適應過程中情境的重要部分;③改變:是社會適應的中心環節。以前心理學一般把社會適應理解為個體改變自己以適合環境的要求,強調個體的改變,但許多心理學傢認為社會適應是由達到個體和環境的和諧關系所必需的個體自身的改變和環境的改變雙方組成的,它不僅包括個體改變自己以適應環境,而且也包括個體改變環境使之適合自己的需要。

  有關社會適應的理論主要有精神分析理論和人本主義理論。精神分析理論認為社會適應的動力是個體的本能──本我,主要是性欲“裡比多”,因此社會適應過程就是自我調節本我與超我,以使兩者達到關系平衡,本我代表瞭個體自身的需要,超我代表瞭社會對個體的要求。精神分析理論強調社會適應無意識性的特點,認為本我與超我關系不平衡引起焦慮,而社會適應的主要機制是對焦慮的心理防禦。人本主義理論強調個體社會性的需要,認為個體發展和社會適應的目的和動力是實現自我的潛能──自我實現。社會適應的主要機制是個體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主動地解決情境中面臨的問題,改變環境使之適合自我的需要。

  研究表明,個體在遇到新情境時,一般有3種基本的適應方式:①問題解決,改變環境使之適合個體自身的需要;②接受情境,包括個體改變自己的態度、價值觀,接受和遵從新情境的社會規范和準則,主動地作出與社會相符的行為;③心理防禦,個體采用心理防禦機制掩蓋由新情境的要求和個體需要的矛盾產生的壓力和焦慮的來源。心理防禦在一定程度上否定、歪曲、曲解現實,其作用通常是個體沒有意識到的、自動的,主要有壓抑、投射、合理化、反向作用等。

  大多數個體能成功地適應變化著的情境。成功的社會適應使個體在社會中以及在工作和維持傢庭和社會人際關系中不斷發揮作用並體驗到舒適和滿足感。但是某些對新情境的適應通常伴有壓力和生理及心理上的功能障礙,被稱為不適應,其癥狀按嚴重性表現為有輕微的自卑感或內疚感、心身障礙和精神神經癥、器質性或功能性精神病等。

  

參考書目

 E. Atwater, Psychology of Adjustment:Personal Growth in ɑ Changing World,2nd ed.,Prentice-Hall,Englewood Cliffs,New Jersey,1983.

 E. Hall, Psychology Today:An Introduction,5th ed.,Random House,New York,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