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達政治系統向發達政治系統變遷的過程。一般指傳統社會向現代化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在政治領域發生的變化。

  “政治發展”這個概念以及與之相連的“政治發展理論”,是20世紀50年代以後在西方政治學中首先提出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不發達國傢開始瞭工業化,隨之在政治上也出現瞭富有特點的變化。這些變化促使長期局限於研究西方政治的西方學者思考,發展中國傢會不會經歷與發達國傢相似的政治發展過程。當時經濟學和社會學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的研究,也給政治學學者以直接的啟示。於是,一些政治學傢開始對政治發展進行研究,試圖通過研究尋求各國在現代化過程中政治變遷的一般性規律。60~70年代,是政治發展研究的興盛時期,其中美國學者的研究最引人註目。他們對個別國傢政治發展的情況進行瞭考察,並由此引申出一些理論,撰寫瞭一些有影響的著作,如勒奈的《傳統社會的消失》(1958),G.A.阿爾蒙德和J.S.科爾曼合著的《發展中地區的政治》(1960),D.阿普特的《政治現代化》(1965),L.W.派伊的《政治發展面面觀》(1966),S.P.亨廷頓的《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1968)等。

  政治發展的涵義由於研究者的理解不同而各異。亨廷頓給政治發展下的定義是“現代化的政治性後果”。派伊歸納瞭10種對政治發展的理解,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①政治發展是工業化社會的特征,非工業化社會竭力追求之。②政治發展就是政治的現代化,就是非現代化社會建設現代化已確立的合理的政治模式的過程。③政治發展是獨立的民族國傢的形成過程。④政治發展是行政管理和法治的發展,建設有效率的政府是政治發展的中心。⑤政治發展是公民的政治組織化程度和政治參與程度提高的過程。⑥政治發展是政治的民主化過程。⑦政治發展是政治系統獲得和運用權力的能力的增長。雖然不同的研究者對政治發展的概念有種種不同理解,但這些理解從不同角度反映瞭政治發展的基本內容。

  大多數西方政治學傢認為,政治發展的內容有以下幾個基本方面:①政治發展意味著社會成員政治參與的廣度和深度的增加。滿足公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欲望,是政治系統基本的價值目標。在傳統社會,社會成員隻有少部分由於出身、宗教或者最高統治者的恩賜等原因參與政治過程。隨著政治發展,參與這一過程的公民不斷增多。政治系統越發達,廣泛深入地參與政治過程的公民就越多。②政治發展意味著政治系統功能的增強。社會的發展需要政治系統的功能不斷增強,政府的活動范圍和規模也隨著政治發展水平的提高而擴大。在現代社會,政府開始管理一些在傳統社會中不屬政府職責范圍之內的事務,如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組織公共教育,舉辦社會福利,對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進行規劃,並將政府的決策有效地貫徹到社會的各個層次。③政治發展與政治分化的程度是一致的。傳統社會的政治分化程度較低,同一功能往往由若幹性質不同的機構和角色承擔,或者一個機構或角色同時承擔若幹不同的功能。前者如歐洲中世紀的政教合一制度,後者如中國封建社會的皇帝總攬立法、行政、司法等權力。在政治發展過程中,政治機構與政黨以及經濟、文化、宗教社會等機構逐漸分化,政治機構內部各部門亦逐步分化,分別承擔各自比較確定的任務,彼此間既分工、又合作,互相制約,互相協調,使政治系統得以更有效率地發揮其功能。④政治發展包括參與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傳統,但在政治發展過程中,不同民族會培養起一些共同的特點。如公民具有參與政治的積極性,有服從合法權威、遵守法律的意識,以及尊重和容忍不同意見的精神。

  大多數政治學傢都承認,政治發展的研究難以擺脫研究者價值觀的影響。西方政治學者對於政治發展內容和標準的表述,或者以西方發達國傢的模式為參照,認為發展就是不發達國傢趨向西方國傢模式的過程;或者是研究者依據西方國傢政治發展的經驗提出的主觀構想;或是二者的結合。個別學者把符合西方國傢模式的發展稱為“積極發展”,把方向與之相反的發展稱為“消極發展”。由於西方文化傾向的阻礙,30多年來,政治發展研究尚未取得被人們普遍接受的有說服力的成果。

  80年代以後,中國的政治學者也逐步展開對政治發展的研究。許多人根據馬克思主義觀點認為,政治發展主要是由經濟發展推動的,它與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應。政治發展不單是不發達國傢的任務,發達國傢在社會發展中,同樣面臨著政治發展的問題,由於政治發展與經濟制度、歷史傳統、文化背景及其他社會條件的相互影響、制約,不同國傢的政治發展方向和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不能隻是單一的西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