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政權的組織形式。統治階級為瞭體現其階級意志,實行其統治和管理,必然選擇和採取一定形式組織政權機關。政體是與國體相適應的。政體由國體決定,並服務於國體,而國體則通過政體來表現。各國歷史條件和社會傳統不同,政體作為政權組織形式是多樣的。國體相同的國傢可以採取不同的政體。古希臘思想傢亞裡斯多德曾把奴隸制國傢的政體分為君主專制制、貴族共和制、民主共和制以及與此相應的三種變態的政體。從此,政體問題成為政治學研究的主要課題之一。每個國傢的統治階級都力求採取最能維持持和鞏固其專政的組織形式。封建制國傢采取的政體有貴族君主制、等級君主制、君主專制制和封建共和制,資本主義國傢的政體有君主立憲制和民主共和制,社會主義國傢都采取民主共和制政體。國體不同的國傢也可以采取相同的政體。如奴隸制國傢和封建制國傢都曾采取過君主專制制。社會主義國傢和資本主義國傢國體不同,但都采取民主共和制。它們的質的區別在於一個是無產階級民主共和制,一個是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這是由國體所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體是社會主義的民主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