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類社會政治現象與地理環境關係的學科。著重分析政治區域的結構和功能以及政治區域之間的相互關係。

  研究內容和作用 政治地理學主要研究國傢的領土、疆界、首都、行政區劃以及領海、飛地等政治現象,國際政治關係的格局及其發展變化,為國傢關於政治和國際事務的決策提供依據。研究的內容包括:①國傢和政治區域的面積、形狀、功能、地理位置、自然環境等領土特徵,疆界的進退變動,以及社會性性質、政治體制、行政區劃、人口和民族構成、資源的開發、產業結構和地理佈局、公民生平等。②首都和區域中心城市的建立及其作用。③國際政治關系的地理背景。根據對領土(包括領海、領空)主權和國界劃分的理論以及有關國界變動的史實考證,確定在本國與鄰國之間邊界問題的立場和依據;探討各國之間的矛盾和協作,包括軍事沖突、外交鬥爭、國際移民、貿易關系等;分析比較世界各個國傢集團的組合和演變,以及公海問題等。

  發展概況 關於政治現象與地理環境的關系,人們早已註意到。古希臘哲學傢柏拉圖在其著作《理想國》中提出的理想國傢的模式,對國傢與其地理區域的關系進行瞭探討。以後,古羅馬學者斯特拉波在其著作《地理學》中,論述瞭大政治區域有效功能的必要條件。政治地理是古代主要區域地理著作的重要內容。這些著作著重記述國傢疆域、邊界、首都、行政區劃、人口、民族、城市、交通、與鄰國的敵友關系等有關政治現象及其發展變化的過程。例如中國東漢歷史學傢班固所撰《漢書·地理志》,以及後來歷代史書和方志中,都有這方面記述。明末清初的學者顧炎武、顧祖禹分別撰寫的《天下郡國利病書》和《讀史方輿紀要》,論述瞭中國古代利用區域地理特點經營邊防、保衛疆土的歷史。到瞭近代,西方不少地理學傢根據大量歷史資料和當時的政治狀況,進行理論探索。法國地理學傢F.拉采爾1897年發表《政治地理學》,第一次把政治地理學作為一個專門學科進行研究。他還提出瞭國傢有機體學說,以及政治地理學的空間和區位分析因素。瑞典的R.謝倫進一步發展瞭國傢有機說,提出瞭地緣政治學這個名稱。以後英國學者H.J.麥金德提出瞭陸心說,美國學者 N.J.斯皮克曼提出陸緣說,另一位美國學者I.鮑曼提出“民族自決論”。他們的政治地理學論述,在不同時期的國際問題討論和國際形勢決策中,起過重要的作用。20世紀20~40年代,K.豪斯霍弗等德國地緣政治學者歪曲拉采爾的“生存空間”的概念,使地緣政治學成為納粹德國對外侵略擴張的工具,致使政治地理學的名聲一度深受損害。為使政治地理學恢復為真正的科學,一些政治地理學傢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即探討新的研究方法。1950年,R.哈特向提出政治地理學應當研究政治區域內的區域異同,強調向心力和離心力對政治單元結合的作用。以後,法國學者J.戈特芒提出,引起國傢不穩定的流通或運動和促進國傢穩定的國傢意識,是政治地理學研究的兩個重要因素。70年代以來,有關政治現象與地理環境關系的問題再度為人們所重視。國際政治學會把“時間、空間和政治”作為該會1976年世界大會討論的主題,並於1982年創辦《政治地理學》季刊。當代政治地理學拓寬瞭研究范圍,從國傢關系、世界格局、對外政策、國傢利益、和平發展以及國內政治等諸多方面研究地理環境因素的影響和作用。研究者認為,在當代國際政治格局中,東西方關系、南北關系都包含著地理環境的概念。在分析國際政治時,不僅要考察有關各國的軍事地理特征,還要註意它們的經濟地位和人文地理因素。地理和空間的因素對國內政治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對歷史形成的靜態領土結構加以自然地理、經濟地理和人文地理的考慮,才能適應現代的動態經濟發展和行政管理。西方一些學者還認為,地區性的差異會對各政黨的政策產生不同影響,因此選區的劃分、競選綱領和政策的制定都有考慮地理因素的必要。有些研究者還將系統論、行為科學等新方法運用於政治地理學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