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發展起來的一種社會政治理論。它認為一切社會政治現象都可以通過人們之間的物質與非物質的交換來解釋,並以此為中心構建一種新的關於社會政治關係的理論模型。

  交換理論可以追溯到英國人類學傢B.K.馬林諾夫斯基和法國社會人類學傢C.列維 -斯特勞斯的人類學研究。系統的交換理論是由美國社會學傢G.C.霍曼斯結合操作心理學的有關理論與經濟學的一些概念於20世紀50年代創立的。他在《作為交換的社會行為》(1959)中提提出交換理論的基本思想,在《社會行為:它的基本形式》(1961、1974)中對之進行瞭總結和完善,提出瞭一系列命題,認為人的活動是商品,人們的社會活動就是旨在通過物質與非物質的交換來追求最大利潤。霍曼斯的交換理論使社會學更接近經濟學。美國社會學傢P.佈勞在《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力》(1964)中運用交換理論分析權力問題,並試圖建構一種關於社會政治關系的理論模型,使交換理論更接近政治學。在佈勞看來,交換是社會生活中一個極其重要的社會過程,主要包括微觀結構中個人之間的關系和宏觀結構中組織與團體之間的關系。社會吸引與互惠的過程導致瞭社會交換的產生。交換過程中的不平衡勢必引起地位與權力的分化。集體贊同一種權力則可使之合法化,反之,集體否定這種權力就會導致反抗。因此,社會交換一方面促進瞭社會的團結與整合,另一方面促使瞭社會的反抗和分裂。微觀結構和宏觀結構的社會交換過程之間,有很大的相似性。組織與團體之間的交換一方面會促進他們的聯盟,另一方面也導致統治的產生。由於直接交換的內在局限性,間接交換往往更加普遍。間接交換必須借助社會價值才能進行。這些社會價值可以區分為作為分化媒介的特殊主義標準、作為整合媒介的普遍主義標準、作為組織媒介的合法化的價值和作為變革與改組媒介的反抗理想。正是通過社會交換所引起的這種權力分化、整合、組織與反抗,在社會結構的各個層面上才會維持一種反復地打破平衡和恢復平衡的辯證運動模式。交換理論在當代西方政治學中仍頗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