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中有關調動人們積極性,以實現組織目標的理論。又稱動機理論。它是行政學的重要研究物件。主要有:需求層次理論;X理論、Y理論、Z理論;雙因素理論;期望理論等。

  “激勵”是激發人們的工作動機以鼓勵作出一定成就的行為。根據激勵理論,人們潛心工作,是受為實現一定目標願望的驅動,並認為目標的實現可以使他們的某種需求得到滿足。激勵的結果表現為實現組織目標和使激勵物件的某種需求得到滿足。激勵是一系列連續反應的過程:未滿足的需求造成成人們緊張心理並驅動個人動機,引起探索行為,以實現一定目標;一旦目標實現,個人需求得到滿足,心理上的緊張就會減輕,個人動機受到激發,會積極投入工作;激發程度越強,工作成就越大。但並不是任何激勵行為都會產生積極作用,有些不當的激勵甚至會產生反作用,受到被激勵者的反對,結果適得其反。

  人們對激勵理論的研究,目的在於探索科學的激勵方法,使工作能夠更好地完成;另一個原因是傳統組織理論中有關“經濟人”人性假設的破產。經濟人論者認為,隻要經濟上有好處,人們就會為之作出任何行為,經濟需求是人的唯一主要需求。但早期的行為科學傢,如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霍桑實驗的組織者G.E.梅奧認為:人是“社會人”,即他們不僅有經濟上的需求,還有非經濟性的社會需求。因此,在西方國傢(尤其在美國),人們便在早期行為科學理論基礎上,開始對人的需求、激勵方法和組織中的人性等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從20世紀40年代起,產生瞭一系列的激勵理論。

  激勵理論是當代行為科學和管理科學的重要內容,它與行政領導、組織理論、人事行政以及各種行政手段的合理有效運用有密切關系。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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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Herzberg,Work and the Nature of Man,Cleve-land:Word,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