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正德以前法令和制度的彙集。收集多種明代前期的重要文獻,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和明代歷史的重要資料。有刊本多種,保存較完備的有大名府刊本、鎮江丹徒縣刊本和無名氏不分卷刊本。

  大名府刊本,系萬曆七年(1579)保定巡撫張鹵選刊並序,大名府刊刻,凡二十卷,收書十四種。第一卷為洪武《大明令》,分吏令、戶令、禮令、兵令、刑令、工令;第二卷為《大誥》;第三至六卷為《諸司職掌》,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通政使使司、大理寺、五軍都督府之職掌;第七卷為洪武《禮制》,計進賀禮儀等十一項;第八卷為洪武《禮儀定式》,包括朝參等十三項,並附宣德四年、成化十三年、弘治七年、弘治十六年事例;第九卷為洪武《教民榜文》,計四十一條;第十卷為洪武《資世通訓》,包括士、農、工、商等社會階層的身分義務,計十四項;第十一卷為洪武《學校格式》,包括歷年學規共計四十七條,禮部條例十四條;第十二卷為洪武《孝慈錄》,包括服喪的五種制度;第十三、十四卷為《大明律》;第十五卷為正統時《憲綱》和洪武《稽古定制》,前者包括憲綱三十四條、憲體十五條;第十六至十九卷為《大明官制》,包括兩京及各省職官的設置和秩品,以及新官到任儀註等;第二十卷為《節行事例》,包括在外郡縣迎接詔敕、開讀禮儀等二十項。

  鎮江丹徒縣刊本,原有嘉靖舊刊本。萬歷四十一年,知府康應乾補刻。凡十四卷。第一至第十卷,收錄《大明令》、《洪武禮制》、《諸司職掌》、《孝慈錄》、《禮儀定式》、《教民榜文》、《節行事例》、《稽古定制》、《憲綱》等九種,內容與大名府刊本同。第十一卷為弘治吏部條例,計六項九十八條。第十二卷為軍政條例,包括宣德四年條例三十三條,正統元年條例十四條,以及正統二年和三年條例。第十三卷為弘治問刑條例,計二百八十條。

  不分卷刊本,選刊者不詳。其中除《大明令》、《禦制大誥》、《洪武禮制》、《禮儀定式》、《教民榜文》、《孝慈錄》、《稽古定制》外,還有《禦制大誥》續編八十七條,《禦制大誥》三編計四十三條,《大誥武臣》計三十二條,及《皇明祖訓》。

  此外,還有八冊明刻本、嘉靖刻本二十一卷、朝鮮版本三十卷等。北京圖書館藏有鎮江丹徒縣刊本和八冊明刻本。日本東洋文庫藏有大名府刊本,蓬左文庫藏有嘉靖丹徒縣刊本,市村文庫藏有萬歷丹徒縣補刻本,內閣文庫藏有不分卷本。1967年日本古典研究會將東洋文庫、蓬左文庫、內閣文庫所藏三種刊本匯編影印出版,書後並附有山根幸夫《皇明制書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