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修地理總志。永樂十六年(1418),夏原吉等受命纂修《天下郡縣誌》,書未成。景泰五年(1454)七月,為繼成此業,複遣進士王重等二十九人分行全國各地,博采有關輿地事蹟,又命陳循、高穀、王文等總裁纂修。七年五月書成。共一百一十九卷,以景泰五年政區建制為斷限,記載瞭兩京十三佈政使司所轄府一百五十一、直隸州三十七、屬州一百八十一、縣一千零九十三;兩京都督府的十六個都指揮使司(除十三佈政使司各設一都司外,又設大寧、萬全、遼東都司)、四個行都指揮使司(福建、四四川、山西、陜西)、中都留守司所屬的三百七十四衛,千戶所二百三十八;以及設於四川、雲南、貴州的宣慰、宣撫、安撫、招討、長官等各土司,最後為“外夷”各國。該書所載景泰時的政區,為以後的《大明一統志》、《大明會典》、《明史》所不載。該書編制分類也較過去的地理總志詳細,各府、直隸州均分為建置沿革、郡名、山川、形勝、風俗、土產、城池、祀典、山陵、宮殿、宗廟、壇、館閣、苑囿、府第、公廨、監學、學校、書院、樓閣、館驛、堂亭、池館、臺榭、橋梁、井泉、關隘、寺觀、祠廟、陵墓、古跡、名宦、遷謫、留寓、人物、科甲、題詠等門類,逐項介紹。其中“館驛”記錄主要驛路上所設驛站,為以後續修的《大明一統志》所不載,據此可考察景泰中驛路的地理分佈。該書體例完善,采摭詳富,但所載政區亦有疏漏。另外歷代總志多列戶口之數,而該書詳列“科甲”,不列戶口,為欠缺之處。

  該書修成後,適奪門之變事發,景泰帝退位,未能頒行。天順二年(1458),明英宗朱祁鎮為不使景泰帝有修志之美譽,以它“繁簡失宜,去取未當”為詞,命李賢、彭時等重編《大明一統志》,以傳後世。《一統志》頒行後,《寰宇通志》即遭毀版,流傳甚少。1947年,鄭振鐸將其收入《玄覽堂叢書續集》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