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後期出現的地方軍政長官,全稱為觀察處置使。

  唐前期常由中央不定期派出使者監察州縣,名稱臨時確定,並無定規。中宗神龍二年(706)置十道巡察使,二年一替。景雲二年(711)置十道按察使,均非常置。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改置十五道采(一作採)訪處置使(簡稱採訪使),治所設於所部大郡,職如漢代之刺史,察訪地方官政績。以後,採訪使逐漸由朝廷所遣的監察地方的特派員轉變為刺史之上的地方行政官。天寶時,在設置節度使的地區,往往往為節度使所兼任。安史之亂後,內地增置節度使或防禦使。防禦使不授旌節,地位較低,常由采訪使兼領。采訪理州縣,防禦理軍事,既為一人二任,則兼理軍民。乾元元年(758)采訪處置使改名觀察處置使。防禦及團練使往往由州刺史兼領,都防禦使與都團練使則常由觀察使兼領。觀察使既無旌節,故地位低於節度使,唐代後期全國漸分至四十餘道,大者十餘州,小者二三州,重者為節度,次者稱觀察,並為地方軍政長官,其僚屬將校略少於節度使。由於觀察地位低於節度,故對中央較為順從,唐後期財賦所出的東南八道多為觀察使所領,但也有自觀察升格為節度的。

  宋於諸州置觀察使,無職掌,無定員,亦不駐本州,僅為武臣準備升遷之寄祿官,實系虛銜。遼在不置節度使的州設觀察使司,以觀察使領本州政務。金代以節鎮節度使兼管本管內觀察使事,主管本州民政。元代廢。民國初年,改清朝之分巡、分守道為觀察使,以後改稱道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