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時期屬於一個寺院管轄的身分接近奴婢的人戶。延興前後,沙門統曇曜奏請以重罪囚犯和官奴婢為佛圖戶。其奏議獲準,佛圖戶編入各州鎮寺院。佛圖戶又稱“寺戶”,屬寺院直接管轄。他們除為寺院服灑掃雜役之外,還須營田輸穀。僧祇戶屬僧曹總領,每年輸穀六十斛,一般不服雜役,佛圖戶身分比僧祇戶更為低賤,處境也更為艱難。寺戶在隋唐時期也稱“淨人”,唐中葉以後,在吐蕃統治下的敦煌地區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