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票據和貨幣。“關”有給領支付之義。唐朝政府中諸司相質的文書之一稱作“關”,大概就是用以通知給領的。北宋有“金帶關子”。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一載:“宣和間,親王公主及他近屬戚裏入宮,輒得金帶關子。得者旋填姓名賣之,價五百千。雖卒伍屠酤,自一命以上皆可得。”據此可知,這種關子作為提取金帶的憑證,到北宋末年已成為可以買賣轉讓的票據瞭。南宋初年,出於軍事上的需要,宋廷印行一種“見錢關子”。《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卷十載,紹興元年(1131)冬,“尚書省言:'近分分撥神武右軍往婺州屯駐,合用錢理須樁辦。緣行在至婺州,不通水路,難以津搬。契勘便錢之法,自祖宗以來行於諸路,公私為便。比年有司奉行,不務經久,致失信於民。今來軍興調度與尋常事體不同,理當別行措置。'詔戶部印押見錢關子,降付婺州,召人入中,執關子赴杭越榷貨務請錢。每千搭十錢為優潤,有偽造者依川錢引抵罪”。由此可見,作為支付手段,這種關子比金帶關子更進一步,頗近似現代的匯票。其後不久,關子的流通區域擴及浙西一路。紹興五年二月,殿中侍禦史張絢指出,浙西州縣“以等第科俵(關子),及執關子赴臨安府榷貨務請領,則官司卻無見錢……所以浙西之民多有怨咨”。明年二月,宋廷欲依四川法在東南行交子,置“行在交子務”。因未儲備本錢,許多大臣反對,五月罷交子務,改交子復為關子。這件事說明,關子和交子不同,關子還不是交子那樣的信用貨幣。紹興二十九年宋廷印給淮西、湖廣兩總領所各關子八十萬緡,作三年行使;印給淮東總領所見錢公據四十萬緡,作二年行使;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這種公據和關子名異實同,可視為一類。紹興三十年六月,“復出諸軍見錢關子三百萬緡,聽商賈以錢銀請買”。宋孝宗趙眘時,尚以三合同關子和糴糧草,此後關子不復見於記載。從上述交子與關子不並行的事實來看,當是由於紙幣會子之流通,而取代瞭關子。

  景定五年(1264),又發行一種見錢關子,也稱“銅錢關子”、“金銀見錢關子”、“銀關”。這種關子與紹興年間的見錢關子不同,而與會子無殊,實際是一種新幣。當時,會子因濫發而貶值過甚,無法收拾。賈似道當國,企圖挽回信用,遂發行見錢關子,每貫折合銅錢七百七十文,十八界會子三貫。錢楮虧折之弊並不能因此而革。相反,關子的發行增加瞭楮幣的流通量,結果是“物價益踴,楮益賤”,宋度宗雖一再下詔“嚴申減落之禁”,也未能挽回信用。不數年,元兵南下,會子、關子便與宋偕亡。

  

參考書目

 加藤繁著,吳傑譯:《中國經濟史考證》第2卷,商務印書館,北京,1963。

 汪聖鐸:《宋代的關子》,《宋遼金史論叢》第1輯,中華書局,北京,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