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後逐漸演變為專掌國傢倉廩或勸課農桑之官。本名治粟內史,漢景帝後元年(前143),更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為大司農。新莽時稱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時複稱大司農。從西漢到東漢,或簡稱為大農。多種租稅賦斂都由大司農收取,把收來的糧食、佈帛輸送到國傢諸倉貯存,貨幣則儲於都內。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餘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佈於於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武帝時設置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見兩漢均輸、兩漢平準)。

  大司農秩為中二千石,下面有兩丞。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藉田五令、丞,還有斡官、鐵市兩長、丞。郡國的都倉、農監、都水也屬大司農。

東漢建武十一年(35)造“大司農”銅斛 甘肅古浪陳傢河臺子出土

  東漢時大司農下的屬官僅有太倉、平準、官三令、丞,其餘都被省減,或改隸於郡國。大司農成為單純的中央財政主管長官。

  魏晉以後,大司農之權為度支尚書所奪,逐漸變成不管財政、會計,主要掌國傢倉廩之官,稱司農卿。唐、宋沿襲。元代大司農又改掌勸課農桑、水利、救荒等事。明初廢。原國傢倉廩諸事務,明、清全轉歸戶部各屬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