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書。通稱《清會典》。初修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雍正、乾隆、嘉慶和光緒曾四次重修。《清會典》的編纂。形式上仿照《大明會典》,但具體類目頗有增損。書中把典則與事例分開,稱“會典”和“會典事例”。大致“以典為經,例為緯”,事例作為會典的輔助。把各門各目的因革損益情況,按年進行排比,從而既有門類,又有時間順序,便於查閱。嘉慶、光緒《清會典》中,將戶部的輿圖,禮部的儀式、祭器、鹵簿,欽天監的天體圖等,繪圖成編,稱“會典圖”。全書除漢文本本外,又有滿文本。

  康熙《清會典》一百六十二卷。成書於康熙二十九年。記崇德元年(1636)至康熙二十五年事,其中二十六年孝莊文皇後喪禮,則以特例附載禮部。雍正《清會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頒詔纂,十年成書。續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個別延至七年、八年者。乾隆《清會典》,會典一百卷,則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開修,二十九年成書。全書起於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數典則“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嘉慶《清會典》,會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圖一百三十二卷,嘉慶六年(1801)開館修,二十三年成書。所載內容,定以嘉慶十七年為止。光緒《清會典》,會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圖二百七十卷,光緒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書成。紀事原定迄於光緒十三年,鑒於成書時間過長,故又加變通,凡光緒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關典禮者,一律纂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