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以馬拉木質戰車的交戰為主的作戰方式。據有關資料推斷,夏代已開始使用戰車進行小規模車戰,經商代、西周以迄春秋,戰車一直是這一時期軍隊的主要作戰裝備,駕乘戰車作戰即成為這一時期戰爭的特徵。

  車戰的基本作戰單位是乘。乘是以戰車為中心配以一定數量的甲士和步卒(徒兵),再加上相應的後勤車輛與徒役編組而成。所以乘是車、卒組合的基本單元,也是當時軍隊的基本編制單位。古代車戰分攻守兩種,攻車直接對敵作戰,守車用於屯守及載運輜重。。一般文獻中所稱的戰車即指攻車,又稱兵車。考古發掘證實,商代的戰車為四馬兩輪,木質結構,重要部位一般還飾以青銅車器,西周和春秋時期戰車的形制大體略同。四馬兩輪式戰車是中國車戰的定型用車。

  從周代史料看,戰車乘法為每車載甲士三名,按左、中、右排列。左方甲士持弓、主射,是一車之長,稱“車左”,又名“甲首”;右方甲士執戈(或矛),主擊刺,並有為戰車排除障礙之責,稱“車右”,又名“參乘”;居中的是駕馭戰車的禦者,車上一般還備有若幹有柄的格鬥兵器,如戈、殳、戟、酋矛、夷矛等,插放在戰車輿側,供甲士在作戰中使用。主將之車,乘法特殊,主將居中,禦者居左。此外還有四人共乘之法。叫“駟乘”。但這屬臨時搭載性質,並非編制通例。每乘戰車所隸屬的步卒,據《司馬法》記載,春秋以前為二十二人編制,其中包含七名車下甲士和十五名步卒,連同三名車上甲士,共計二十五人,為一步兵兩,配合戰車作戰。

  戰車作戰的基本戰術原則是:輿側接敵,左右旋轉。戰車在接敵過程中,主要是車左以弓矢在輿側射擊殺傷敵人;接敵後則須與敵車接輿近戰。為瞭保護輿側不使敵車接近,戰車輪轂都設計得很長,故又稱“長轂”。作為一種保護措施,一般均在輪轂兩端加有堅固華美的銅套,此外還要在軸端加上獸飾,如西庵出土的西周戰車,車轂全長40厘米,軸頭銅獸長13.5厘米,總長度達53.5厘米。所以欲與敵車接輿,就必須先行錯轂。兩車錯轂是一個互相閃避、尋找戰機的復雜的運動過程,需要不間斷地進行旋轉。因此車戰的駕車要領規定戰車的前進和後退都要嚴格保持在一條直線上,車身左右旋轉要能達到90°的直角,即《呂氏春秋》所謂的“進退中繩,左右旋中規”。在此戰術原則基礎上遂形成瞭戰車的初級戰術編隊。有關資料表明,在車戰的戰場上,即使車陣被敵擊潰,戰車也不能單獨行動,仍是兩兩成雙,稱“雙車編組”。“雙車編組”由左右兩輛戰車組成,其中一輛是主車,另一輛則稱“副車”。《周禮·春官》記載車仆所掌的五戎之萃,實際就是這種副車,有時也稱“貳車”、“佐車”。這樣編組目的是為瞭便於從左右兩個方向同時接近敵車的輿側,以形成對敵車的夾擊;而在防禦中,兩車又能互相掩護一個側面,不至左右受敵。這樣的一個雙車編組便是戰車最基本的戰術編隊。由此組成的戰車隊也便成雙行排列,左列戰車稱“左偏”,右列戰車稱“右偏”,或統稱曰“偏”。偏有九乘、十五乘、二十五乘、三十乘或五十乘戰車組成。若幹個這樣的戰車隊再進行編組,即構成更高級的編隊。

  作戰時,甲士在車上,步卒以兩為單位隨同戰車行動;各戰車隊的戰車則以一定方式展開成陣。陣本指戰車和步卒的排列,亦即當時軍隊的戰鬥隊形,其基本形態為方陣。方陣,春秋初稱“拒”,其總體配置由左、中、右三個方陣組成。方陣戰術要求戰車結成一個正面寬大的巨大整體來實施攻擊,因此當時軍隊作戰受地形條件制約甚大,一般均將戰場選擇在便於大量戰車集結展開的開闊暴露的平原地區。在西周及其以前時期,方陣內的步卒與戰車成互相脫離的兩線配置:步卒以兩為單位在戰車隊前方列成一個綿密的橫隊。這種大排面的密集方陣很難保持隊形,為瞭協調動作需要在行進間不斷整頓隊列,如記載,牧野之戰中,周軍在接敵過程中每前進一段距離就要停止一次以整頓隊形;接敵之後,每進行四至七個擊刺動作也要停止一次整頓隊形,其前進速度十分緩慢。由於整個方陣形成一個大排面的整體,其中的步卒兩便無任何機動餘地可言,這不但影響瞭兵力的發揮,而且削弱瞭方陣對復雜地形的適應能力,因此機動性較差。此外,由於步卒和戰車成兩線配置,易被敵人從中截斷,使戰車失去步卒的掩護,因此其步車的協同也很不密切。

  當時軍隊行軍一般采取前、後、左、中、右的行進序列,有時在前衛部隊之前還派出斥堠,稱為“先驅”。由於軍隊的物質保障條件有限,故行軍速度較低,據《周禮》所載,其標準日行軍速度為三十裡,稱為“一舍之地”,再高的速度則為兵傢所不取。野戰宿營大體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將車隊集結之後,在營地四周掘壕,並將掘出之土以木夾板夯實成環形土墻(壘),時稱“營軍”;如果限於時間和地形條件不能築壘,就用輜重車輛相互聯結,組成一道臨時的環形工事,時稱“次車以為藩”。作戰前首先出車佈陣,其程序先派出遊動戰車(闕車)在兩翼警戒,防止敵軍襲擾;然後再派出馬拉的重車(廣車)在陣前橫列,以為屏障;最後戰車部隊從軍門魚貫而出,按一定方式排列成陣。開始攻擊前一般還要進行挑戰,稱為“致師”。致師多以一乘車的兵力赴敵,帶有考驗對方決心和竊測對方軍力的威力偵察性質,同時也為己方的隊形調整爭取時間。致師時並伴有一定的禮儀性言辭。正式攻擊開始後,進攻軍隊以正面寬大的嚴整隊形緩慢前進,各級軍士以不同發令工具隨時協調部屬的動作以保持隊形。接敵過程中雙方以弓矢對射,接敵後以長兵擊刺,戰車沖擊,首先打亂敵方陣形,然後聚殲散兵。一般說來,如有一方陣形動搖勝敗即大致定局,所以戰鬥持續時間較短,最長不過一日。追擊的實施一般並不猛烈,《司馬法》說:“古者逐奔不遠”,“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亂”,大概為瞭保持隊形,一般不提倡長距離追擊。車戰時期的作戰是以野戰為主而很少攻城。原因在於以戰車為中心裝備起來的軍隊缺乏有效的攻堅手段;同時,當時的戰爭也沒有向縱深發展,對要塞的爭奪並不十分迫切。《孫子兵法》認為“攻城則力屈”,攻城之法是用兵的下策。因此,車戰作為戰爭發展進程中的一個早期形態,具有形式簡單、機動性差、車卒難以密切協調、持續時間短、野戰而非攻堅為主、無突襲性而頗似決鬥等特點。

  車戰在春秋時期發生瞭很大變化。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和兼並戰爭的加劇,戰車數量大幅度增加,如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戰,晉國一次出動戰車已高達七百乘;而到春秋末期,一些大的諸侯國,如晉國和楚國,所擁有的戰車數量已在四千乘以上,公元前505年的柏舉之戰,各國參戰的戰車也均在千乘以上。連年的戰爭造成甲士的奇缺,而隨著戰爭規模的不斷擴大,各國遂增加瞭兵源充足,裝備簡單而又易於訓練的徒兵,步兵由每乘戰車隸屬二十二人增加到七十二人,同時又取消瞭原來的七名車下甲士,連同三名車上甲士,共計七十五人,以五伍(二十五人)編為一兩,共三兩。方陣戰術也由原來步車相脫離的兩線配置,改變為三個步兵兩以戰車為中心的環形配置,把過去的密集隊形改變為疏散隊形,密切瞭步車協同,加大瞭方陣縱深,提高瞭方陣對復雜地形的適應能力和前進速度。公元前567年,在鄢陵之戰中,晉國苗賁皇首創翼側攻擊戰術原則,使方陣戰術進入瞭一個新的階段。在以上因素制約下,車戰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有所擴展。一場戰爭往往由若幹規模不等而又具有共同目的的戰鬥所構成;遭遇、迂回、翼側攻擊、長途追擊等多種作戰形式亦開始出現。

三門峽上村嶺虢國車馬坑

  春秋戰國之交,鐵兵器的廣泛采用和弩的改進,使步兵得以有效地遏止密集整齊的車陣進攻。同時,由於戰車本身車體笨重,駕馭困難,特別是當參戰車輛數量驟增以後,戰車對於戰場地形及道路條件仰賴日趨嚴重,其機動性隨之減低,而小塊耕地的大量出現又嚴重地破壞瞭井田的道路系統,更增加瞭戰車隊運動的困難。此外,隨著戰爭性質和結構的轉變以及城邑地位的提高,對要塞的爭奪日趨頻繁,從而大大降低瞭戰車在作戰中的地位。於是,傳統的車戰逐漸被步騎戰所取代,到戰國時期終於形成瞭以步兵為中心,車兵為輔翼,騎兵為機動的新的戰爭方式。戰國時期,各國軍隊中戰車的絕對數量仍然可觀,如《史記·張儀列傳》記述當時秦軍的組成是“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可是,從車兵與步兵的比例來看,車兵在戰鬥中已不再擔任全部或主要的作戰任務,而是退居兩翼,降為擔任警戒、阻擊、掩護軍隊翼側的輔助兵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