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後期由宦官充任的要職,五代至宋改用朝臣,成為與宰相分權的執政大臣。唐代宗永泰間(765~766),始用宦官“掌樞密”。憲宗時,置左右樞密使。樞密使的職務本來隻是接受表奏,上呈皇帝,又將皇帝意圖傳達給中書門下(宰相),起上傳下達的作用。因此,並無正式機構、屬官,隻有三間房屋以儲存文書。但樞密使既接近皇帝,預聞機密,皇帝意旨又由他傳達,就易於弄權用事。唐代後期,兩神策軍中尉與兩樞密使並稱“四貴”,他們擁立皇帝、任免宰相、處理軍國要務,有時成為實際上的最高決決策者。大致自懿宗咸通年間(860~874)起,皇帝在延英殿和宰相議事,樞密使例得參預。議定之後,又往往假托皇帝的意旨,多有改變。這種“慣例”,直到昭宗天復元年(901)始下詔革除。三年,朱全忠(見後梁太祖朱晃)盡誅宦官,始以心腹蔣玄暉為樞密使,此為用朝臣任此職之始。後梁代唐,改樞密院為崇政院,以朝臣為崇政院使,職務仍唐樞密使之舊。後唐又恢復樞密院,仍以朝臣充使,後又置副使。後唐時樞密使權重,勢壓宰相。後晉初,一度以宰相兼樞密使。天福四年(939)廢,樞密院印也移交給中書門下,不久復置。

  五代時戰爭頻繁,軍事機密處於最重要的地位,樞密使也常任用武官,逐漸形成樞密專掌軍事的傾向。到瞭宋代,中書與樞密院對掌文武二柄,合稱“二府”或“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