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貴族的宮廷及宮廷劇院裏上演的戲劇。歐洲的宮廷劇起源於16世紀的義大利,當時上演的戲劇,除瞭即興喜劇是來自民間和在民間演出外,餘者如喜劇、悲劇、田園劇等,都是供少數上層人物欣賞的。

  田園劇尤為適宜宮廷舞臺演出,它以美麗動人的詩的形式寫成,演出時配有優雅的音樂、華麗的服裝和精緻的佈景,是貴族階級的消遣品。其代表作有菲拉拉宮廷著名劇作傢T.塔索(1544~1595)的《阿明達》等。在佛羅倫斯和帕馬宮廷裏上演的古典喜劇和當當代劇,還是宮廷慶祝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16世紀,英國宮廷戲劇的代表作傢約翰·黎裡(1554~1606)曾長期為伊麗莎白宮廷服務,他的劇作大都取材於歷史或神話,專為女王歌功頌德;英國宮廷劇的演員首先是宮廷侍從,他們均受到貴族階級的保護。17世紀,宮廷劇在法國有長足的發展,當時的演出首先要由皇室的成員認可。18~19世紀,宮廷劇在講德語的君主國傢內占有重要地位,甚至專業劇團也多被宮廷私屬團體所控制,德國宮廷劇院的豪華演出風靡一時。

  在東方,約公元7世紀,印度古典劇壇上也曾流行以描寫宮廷生活為中心的宮廷劇,代表作有署名戒日王的《瓔珞傳》、《妙容傳》和《龍喜記》等。中國清代內廷戲班上演的《勸善金科》、《昇平寶筏》、《鼎峙春秋》、《忠義璇圖》等連臺本戲,也屬宮廷劇的范疇,但中國戲劇史上並無宮廷劇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