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事物在通常的名稱之外還有另外的一種名稱,或同是用之於書面,或同是用之於口語。例如《爾雅·釋草》:“荷,芙渠。”郭璞註說:“別名芙蓉,江東呼荷。”“別名”也說“一名”。如《爾雅·釋蟲》:“蟫,白魚。”郭璞註說:“衣書中蟲,一名蛃魚。”“一名”也說“亦名”。同書“蟋蟀,蛬。”郭璞註說:“今促織也。亦名青。”“別名”、“一名”、“亦名”意思相同,都指的是通常稱謂以外的名稱,不限定流行區域的廣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