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有英譯本,始於8世紀,以後陸續有翻譯,但均為斷片,而且譯者使用各自的方言,無從傳世。第一部全帙英譯本為“維克利夫聖經”,譯於1382年,6年後修訂,直至1850年才印行。

  宗教改革時期,由於時勢的需要,《聖經》的英譯本開始增多。其中最早並對後來譯本最有影響的是“廷代爾氏聖經”,於1525至1534年間出版,但仍不全。這個時期第一部印行的全本《聖經》英譯本為“科弗代爾氏聖經”。在這兩種譯本之後尚有數種,直至16111年“欽定聖經”出版,英語《聖經》才有權威譯本,一直沿用到近代。

  這個英譯本是在英王詹姆斯一世的命令下,由47名學者於1607年開始翻譯的。主要依據它以前的“主教聖經”,並參考廷代爾及科弗代爾等人的譯本。它之所以稱為“詹姆斯王聖經”或“欽定聖經”,是因為詹姆斯王指定這一譯本在各教堂中代替以前的“主教聖經”而講讀。宗教改革期間,英語譯本《聖經》一問世,即對英國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發生巨大的影響。英國歷史傢約翰·理查德·格林甚至宣稱,“英國人成為一本書的民族,而這本書就是《聖經》”。奧利弗·克倫威爾於鄧巴之戰引《聖經》的辭句鼓勵將士。而欽定英語《聖經》對英國語言文學則發生更大的影響。在語言方面,“維克利夫聖經”已引進許多新的表達方式,而廷代爾的譯文,不象他以前的譯者主要依據拉丁文通行本,而是主要依據原來希伯來文及希臘文,因而發現許多更為細致的含義,於是不得不采用更多的新的表達方式,從而更加豐富瞭英國的語言。在文學方面,英語《聖經》本身就是優美的文學作品,是英國文學傢取材的源泉,英國文學史傢聖茨伯裡說,有人隻熟讀一部《聖經》就成為文學傢,如約翰·班揚。

  1881及1885年英國出版修訂本英語《聖經》,其中雖然也有較通順或較忠實於原文之處,但評論者對之貶多於褒,對英國語言文學不足以發生影響。近年的譯文,如1970年《新英語聖經》,則把《聖經》譯為現代語,使它得以廣為流傳。所根據的原本和所作的解釋,多考證最新發現的材料,而且有扼要的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