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鴉片戰爭後,英、美、法等國各派教會以培養為教會服務的牧師、教師和為外國在中國經營企事業服務的人員為目的,在中國創設的各級學校,通稱為教會學校 (missionschool)。天主教會(舊教)設立的學校以法國為主,基督教會(新教)設立的學校以美國為主。

  教會學校作為外國對中國文化教育侵略的組成部分,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國社會的產物。不平等條約的締結,給各國教會在華傳教辦學以合法的權利。如1844年7月的中美美《望廈條約》規定:“合眾國民人在五港口貿易,或久居,或暫住,均準其租賃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樓,並設立醫館、禮拜堂及殯葬之處”;同年10月中法《黃埔條約》規定:“……佛蘭西人亦一體可以建造禮拜堂、醫人院、周急院、學房、墳地各項,地方官會同領事官,酌議定佛蘭西人宜居住、宜建造之地”。1845年中英《上海租地章程》和1868年中美《續增條約》等亦作瞭同樣規定。起初僅限於通商口岸,後來則伸入內地省份。1906年清學部咨各省督撫為外人在內地設學無庸立案文,更起瞭保護的作用。

  天主教會在中國辦學,首推1850年建立的上海徐匯公學(原名College de St. Ignacede Zi-Ka-Wei,亦稱聖依納爵公學)。20世紀有所發展,尤其北京、南京、漢口、兗州、香港和天津地區。根據20世紀20年代初期統計,全國天主教會辦的普通男校有3518所,學生83757人;女校2615所,學生53283人;師范學校16所,學生612人。19世紀50年代以後在上海設立的徐匯女學、明德女學、類思小學、聖芳濟學堂和在天津、漢口設立的法漢學堂,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高等學校有1903年法國耶穌會在上海設立的震旦大學,1925年美國本篤會在北京設立的輔仁大學。耶穌會還於1922年在天津設立工商學院。依1947年下半年統計,震旦、輔仁兩校男女學生共3624人。許多教區還曾設立孤兒院、啟蒙學校(Ecoles de cateshumen)和教授高初中課程的“高等學校”。許多修院也培養男女修生。

徐匯公學舊校址

  基督教學校的產生,首先是1818年英倫敦會傳教士R.馬禮遜在馬六甲設立的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有說傳教士W.米憐曾於1813年在馬六甲設立瞭倫敦會的第一所日間學校)。1839年在澳門成立、由傳教士S.R.佈朗主持的馬禮遜學校,於1842年遷到香港。1830年來華傳教的美公理會在廣州也設立瞭學塾。鴉片戰爭以後,正教會、倫敦會在廈門,北長老會在廣東,公理會和英聖公會在福州、寧波、上海,巴色會和禮賢會在廣東,英長老會在廈門、汕頭、臺灣,美以美會在福州、江蘇、浙江以及華中、華北、華西,循道會在兩廣、兩湖,浸禮會在山東、寧波,內地會在西北、西南省份,南長老會在江蘇、浙江,公誼會在四川,基督教會在南京、上海,浸信會在兩廣,貴格會在江蘇、安徽,英美會在四川,來復會在安徽、江蘇,遵道會在湖南,信義會在兩湖各地,都先後設立規模不等的義學、主日學、日間學校、寄宿學校以及以“英華”、“中西”、“格致”、“三一”等命名的學堂或書院(除西藏、青海、寧夏外,各主要教派的教育活動後來多滲透到全國各地)。1844年"東方婦女教育促進會"女傳教士亞爾德西 (Miss Aldersey)在寧波設立的女校,1850年英聖公會在香港設立的聖保羅書院(St.Paul's College),1853年公理會教士盧公明在福州設立的格致書院,1864年美長老會教士狄考文在山東登州設立的文會館(中經廣文大學堂發展為齊魯大學),1881年美以美會教士林樂知在上海設立的中西書院(後與蘇州博習書院合並成立東吳大學),都是早期具有代表性的普通學校。此外還有師范學校、職業學校(包括農業、護士、商業)以及不列入學制系統的盲、聾、啞學校,孤兒院等。據20世紀20年代初期統計,全國基督教高初級小學6599所,學生184481人,中學校291所,學生15213人。到1949年時,中等學校數為300餘所,學生數據1935年統計即達47940人。

  1890年新教傳教士上海會議後,教會確定新方針,把著重點放在高等教育方面。除聖約翰大學外,教會辦的其他高等學校都是在20世紀正式成立和發展起來的,如東吳大學1901 年設立於蘇州,文華大學(原博文書院設大學部)1903年設立於武昌,夏葛醫科大學(後改為夏葛醫學院)1905年設立於廣州,協和醫學校1906年設立於北京(1915年定名為協和醫學院),滬江大學(初名浸會大學)1908年設立於上海,華西協合大學1910年設立於成都,金陵大學1910年設立於南京,之江大學(後改為之江文理學院)1911年設立於杭州,華南女子大學(後改為華南女子文理學院)1914年設立於福州,湘雅醫學院1914年設立於長沙,金陵女子大學(後改為金陵女子文理學院)1915年設立於南京,嶺南大學1916年設立於廣州,協和大學(後改為協和文理學院)1916年設立於福州,齊魯大學(初名廣文大學堂)1917年設立於濟南,燕京大學1919年設立於北京,華中大學(前身為文華大學)1925年和文華圖書館學專科學校1929年設立於武昌。此外,東吳大學1915年在上海設法科(後改為東吳法律學院),滬江大學1931年在上海城中區設商學院。這些學校多由幾個教會和幾所書院聯合組成,有的由不同國傢的教會合辦(如華西協合大學由英、美、加三國教會協作),有的是後來分立出來(如文華圖專原為華中大學的一個系),有的是中外團體合辦(如湘雅醫學院由湖南育群學會與美雅禮會聯合辦理),有的原先由教會創辦,後移交中國辦理(如夏葛醫學院),等等。這些學校都經過其本國教會和本國州立大學(美屬教會設立的)認可立案,頒發學生畢業文憑。它們在組織上參加在華基督教大學聯合托事部,經濟上接受本國教會和洛克菲勒基金會等組織的支持。學校規模不斷擴大,據1947年下半年統計,全國基督教大學學生數共12654人,而據1936年統計,還不到5000人,增加瞭一倍多。

  教會普通學校早期的主要教學內容是“聖經”、英語;次為“四書”、“五經”和自然常識。後來隨著外國在中國政治經濟勢力的伸展,除重視英語外,也講授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設置音樂、體育課程。畢業生既是教會機構宣教人才的來源,也是郵政、海關、洋行和外國在華經營的銀行、廠礦職員的主要來源。高等學校設文、理、農、醫等學院,包括哲學、中外文學、歷史、政治、經濟、法律、教育、新聞、會計、銀行、工商管理、國際貿易、圖書館、檔案、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工程、農業、森林、蠶桑以及音樂等專業。各校都聘請一些著名的學者任教,理科設備比較充實。燕京大學的社會學,東吳大學的法律,滬江大學的商科,北京協和醫學院和華西協合大學的醫科、牙科,金陵大學、嶺南大學的農科等,在中國比較聞名。但不論大學、中學,都不放棄宗教教育,有的大學仍保留著神學科或宗教學院的設置。

  教會學校不僅從幼稚園到大學研究院,形成瞭一套完整的學校體系,還自行建立瞭獨立的教育行政機構,擬訂教育法規,設置視導人員,管理和監督各校行政和教學設施。從19世紀70年代起的“學校和教科書委員會”到90年代“中華基督教教育會”,以及後來的發展,都已遠遠超出瞭原來的權責范圍。

  20世紀20年代中期,隨著中國革命形勢的發展,收回教育權運動在全國范圍內展開。1925年中國政府教育部公佈《外人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1926年大學院公佈《私立學校規程》等,內容規定教會學校“校長須為中國人”,“外國人不得為董事長或董事會主席”,“不得以傳佈宗教為宗旨”,作瞭某些限制;教會學校也陸續申請辦理立案手續。但因國民黨政府政治上屈從於外國的侵略勢力,教會學校在許多方面仍各自行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瞭徹底收回教育主權,全國各地根據1950年底政務院發佈《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決定》、1951年教育部訂定《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教會學校及其他教育機關的指示》的精神,把外國天主教會和基督教會在中國設立的各級各類學校分別合並於中國自辦的學校,從此結束瞭外國按照不平等條約在中國長期掌握文化教育事業的特權。

  

參考書目

 《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第5編,《公私立大學概況》,商務印書館,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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