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名詞,“齣”的俗寫字。“齣”字讀若尺,入聲,與吳音“出”字的讀音相同,專指南戲、傳奇劇本的分場,類似元雜劇的“折”。明徐渭在《路史》中考證,戲曲中常用的“齣”,是“”之誤,“”指牛類吞食複吐,反芻咀嚼,借用來說明戲曲演員上場下場、入而複出。據《集韻》,“”同“驁”,應讀為癡,與“折”字的吳音又正相近,均為同義。其實,宋元南戲及早期傳奇,並不分齣,也不分折,後來把一本戲分成若幹段落,標明齣數,註明齣目,是在明代中葉以後的傳奇刻本中才出現的。戲曲藝人人因為“齣”字筆劃太繁,把它簡化為“出”,一般也把演唱傳奇劇本的零出,稱之為“零折”或稱為“折子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