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族戲曲劇種。流行於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原為一種具有民族特色的說唱形式,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初,說唱藝人將一人多角、長篇獨演的形式逐漸改變為多人多角演唱。但各個角色分唱不多,仍以旁唱者導唱為主,並未完全擺脫說唱形式的局限。1940年後,民間傳說《春香傳》、《沈清傳》、《興甫傳》陸續改編搬上舞臺,加入民族管弦樂伴奏,改進瞭舞臺美術,才逐漸形成歌唱、舞蹈、音樂、舞美密切配合,有人物有故事的綜合性舞臺藝術形式。由於唱是它的主要部分,故被稱為“唱劇”。

  唱劇的表現手段有唱、唱白、說白、科汎4種。唱有一定的節奏,仍保持說唱形式明快流暢的特點,所以唱劇演員必須具備嫻熟的說唱技巧;說白無一定節奏,可隨詞意自由變化;唱白介乎說與唱之間,它的旋律與唱相似,但不受任何節奏的約束;科汎是動作與表情的統稱,隨著唱劇的不斷完善,科汎又陸續吸收朝鮮族其他曲藝中的精華,逐步豐富起來。

  唱劇曲調有“羽調”、“界面調”等。“羽調”是五聲音階的“徵”調式,雄壯、豪放;“界面調”是五聲音階的“羽”調式,淒慘、悲壯。唱劇曲調的主要節奏有18/8、12/8、4/4等,它不僅表明曲子的速度,還含有不同的情感和風格特點。如18/8的〔進陽調〕,速度很緩慢,具有寬闊、莊嚴的特點;12/8的〔中莫裡〕,速度較緩,長於敘述和抒情;12/8的〔中中莫裡〕,普通速度,輕快而喜悅;12/8的〔紮進莫裡〕和4/4的〔揮莫裡〕,快速或最快速,激昂而強烈。此外尚有許多變型節奏,是從以上幾種基本節奏中派生出來的。

  1956年起,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唱劇團曾先後排演瞭《春香傳》、《興甫傳》,並創作演出瞭《紅姐妹》。老藝人樸貞烈、申玉花對唱劇的繼承和發展,曾起過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