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執行戰略任務、攻擊對方戰略目標或保衛己方戰略要地的核武器的總稱。也可分別稱為戰略進攻性核武器戰略防禦性核武器。戰略核武器系統一般由威力較高的核彈和射(航)程較遠的投擲發射系統及其指揮控制系統等組成。戰略核武器的作戰距離可遠至上萬千米。核武器的爆炸威力大多數為數十萬噸梯恩梯當量,有的高達數百萬噸甚至上千萬噸梯恩梯當量。

  美國、蘇聯/俄羅斯的戰略進攻性核武器是20世紀紀50年代開始發展起來的。首先部署的是戰略轟炸機攜帶的核炸彈,接著發展大威力陸基洲際彈道核導彈。60年代,美、蘇兩國核動力彈道核導彈潛艇相繼服役後,由洲際彈道核導彈、潛射彈道核導彈和攜帶核彈的戰略轟炸機組成的“三位一體”的戰略核力量逐步形成,並迅速發展壯大。70年代,兩國開始致力於實施戰略導彈核武器的小型化和多彈頭化,提高命中精度和突防能力;在重視增強打擊面目標能力的同時,進一步強調打擊點目標的能力。80年代,美、蘇兩國均開始實施戰略核武器現代化計劃,進一步增強戰略核武器的生存能力、突防能力和摧毀能力,提高可靠性、安全性等性能指標。1987年,美、蘇兩國的戰略核武器數量之和達到歷史上最高峰(24 300多枚),約占全世界25 400多枚戰略核彈總數的95%以上。90年代,為對抗美國發展的動能殺傷的彈道導彈防禦系統,有核國傢加強瞭戰略進攻性核武器突防措施,大力提高機動性能。1997年開始部署的俄羅斯“白楊”–M洲際彈道導彈,就是一種突防和機動性能很強的戰略進攻性導彈核武器。

  20世紀60年代,隨著戰略進攻性核武器的快速發展,美、蘇開始註重研發戰略防禦性核武器,以核反核的反彈道核導彈系統也相繼問世。美國在研制瞭“奈基–宙斯”反彈道核導彈系統後,又發展瞭“衛兵”反彈道核導彈系統(後因效能、成本等問題於1976年停止部署);蘇聯則部署瞭“橡皮套鞋”反彈道核導彈系統,並一直保留至今。1972年,美、蘇為限制戰略防禦性武器的繼續發展,進而推動進攻性核武器的限制和裁減,曾簽訂《美蘇關於限制反彈道導彈系統條約》。1983年3月,美國總統R.W.裡根提出“戰略防禦倡議”(SDI)計劃,發展以定向能武器(非核的,但也包括核激勵X射線激光器)為主的多層攔截防禦系統。SDI計劃在執行瞭近10年之後,因技術過於復雜,未能達到預定目標而被終止。但美國發展戰略防禦性武器的努力從來沒有停止過。進入21世紀以來,美國投入巨資,加快發展以動能武器和激光武器為主要殺傷手段的多層導彈防禦系統,並開始分階段部署。這對其他中小核國傢的戰略進攻性核武器構成一定的威脅。

中國遠程戰略核導彈

  世界上現擁有戰略核武器的國傢有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和中國。隨著核軍備控制形勢的進一步發展,在90年代初,美、蘇(俄)之間曾簽署一些削減戰略核武器的條約(見核軍備控制)。2002年5月,美、俄簽署瞭《削減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又稱《莫斯科條約》。規定至2012年,美、俄各自部署的作戰戒備狀態戰略進攻性核武器總數不超過1 700~2 200枚。但是,條約中沒有銷毀被削減核彈的條款,隻是把雙方部分戰略進攻性核武器從作戰戒備狀態轉至其他狀態(檢修、應急響應、備份或非現役狀態)。因此,雙方核武庫中核武器總數將不會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