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視藝術中取得一定表演成就並在觀眾中具有票房和收視率號召力的男女演員。在美國,從商業角度出發,凡是具有一流演技的男女演員,都被稱作明星;其他西方國傢也把擁有大量觀眾、能為影視產品賺取巨大利潤的演員稱作明星。獲得該稱號,並不意味著演員在表演藝術上具有很深的造詣。

  1896年,G.梅裏愛和路羅斯成立電影製片公司時,首先採用“電影明星”一詞。好萊塢創始人之一A.楚柯爾創建的“名演員公司”選用優秀的電電影演員獲得成功後,該詞始盛行。在電影誕生之初,觀眾連演員的名字都不知道,電影公司也不願讓觀眾知道,因為他們怕演員的知名度提高後,會索要更高的片酬。當觀眾熟悉某演員後,常以演員扮演的角色或他們所屬的公司名來稱呼。1910年,美國環球影片公司老板卡爾·力默爾發現某些演員主演的影片總是擁有大群觀眾,電影公司可以利用演員知名度向影院加價。於是他打破常規,聘用一名當紅女演員,給她提高酬金,同時賦予她在銀幕上使用自己名字的權利。從此,觀眾得知銀幕上那位迷人的被稱作“比沃格拉夫女郎”的演員真名是佛羅倫斯·勞倫斯。她就是世界上第一位電影明星。以後,美國的其他制片公司見此法有利可圖,遂群起效仿。明星制從此得以確立,並風靡世界影壇。

  所謂明星制度,指影視界操縱的,以制造明星偶像、鼓勵明星崇拜為手段,旨在推銷產品、提高利潤的商業運作慣例。自從第一個明星產生後,電影界對於生產明星越來越熟練,最終形成瞭不成文的操作程序,以工業化的流水線方式批量制作明星品牌。在生產前的選才階段,制片人或者高價起用最近在某部作品中獲得成功並擁有一定知名度的新演員(影視新星),或者瞄準當前可被商業利用的普遍社會心理需求和觀眾的觀影期待,物色能夠契合這種需求和期待的演員,經過無所不盡其能的包裝,讓他(她)們充任男女主角。在制作時,明星制一般保持明星們獨特的表演風格,讓他(她)們始終扮演某一種類型的角色,強化具有明星本人個性特征的類型化表演,使之保有對觀眾的長期吸引力,甚至成為觀眾心目中的理想或崇拜的偶像。以美國007系列為代表的續集影片是打造明星的標本。媒體始終是影視界“造星運動”的共謀者和獲益者。沒有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四大媒體的娛樂記者(俗稱“娛記”)的積極參與,明星是無法憑空崛起的。在影視作品準備、制作、發行的全過程,媒體運用熱播、全程報道、跟蹤報道等炒作方式,全方位宣傳明星的藝術道路、人生歷程,甚至是隱私與花邊新聞,挑逗受眾的好奇心和窺視欲。在好萊塢的一般影片中,宣傳發行費用已經占到總投資的三分之一以上,有的影片甚至占到一半。

  在好萊塢,賣座明星的地位一度超過導演和編劇,一些名聲極大的明星能決定接手影片的風格,是影片制作的中心和主導力量。有時,影片其實就是為明星量身定做的,目標指向明星演員已經定型的銀幕性格特征。20世紀50年代後,明星制度顯示出衰落的征兆,導演中心制取代瞭明星制,但這並不意味明星就此隕落。制造明星、用明星吸引觀眾的傳統做法,依然是影視界的主要手段之一。

  明星制度是電影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它為挽救一些瀕臨倒閉的制片公司、促進電影的進步作出瞭不可磨滅的貢獻。雖然明星的表演是類型化的,不要求有精湛的演技和高深的學養,但很多明星利用出鏡率高的機會,刻苦學習,不斷提高、完善,終於成為技壓群雄(芳)、億人爭睹的表演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