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考察到最終產品和中間投入物的關稅結構,以準確衡量一種產品實際受到保護程度的理論。又稱關稅結構理論有效關稅理論

  有效保護理論認為,徵收關稅有利於生產者,刺激瞭國內生產的增加,保護瞭國內生產和市場。但應該引起註意的是,由於大多數產品的生產都經由多個生產階段組成,其間要求有中間產品的投入,而許多中間產品又是進口的,這樣本國政府對本國進口的產品徵稅,看似隻保護瞭國內同類類產品的生產商,實際上連帶著也保護瞭那些中間產品的國外供應商,這樣,關稅的名義保護率和有效保護率就存在瞭區別。因而關稅對某一產品的最終的實際和有效保護,應是對剔除掉瞭中間產品後的產品附加價值的保護,如果課稅能提高該產品的附加價值,那麼意味著該產品受到瞭保護,反之則未能享受到關稅的保護效果。

  有效保護理論的核心概念是有效保護率,它是名義保護率的對稱,是衡量關稅結構對本國企業實際保護程度的準確尺度。M.錢喬裡德斯在其《國際經濟學》一書中給出的公式是:

式中ERP為有效保護率; V′、 V分別為征收關稅後單位進口產品的附加價值和沒有一切關稅時該產品的附加價值。

  有效保護理論認為,即使各類商品名義保護率相同,但各個行業的有效保護率也可能不相同。這是因為,各行業產品的附加價值在價格中占有的比率是不相同的。假設其他條件不變,一行業的產品附加價值的比率越低,所受的有效保護程度就越高。如果不僅僅對某類商品的制成品,而且對生產這類商品所需的原材料或中間產品也征收關稅,則有效保護程度也不相同,對進口的原料或中間產品加征關稅,會使企業的加工附加價值減少,參與生產的生產要素所能獲得的報酬也隨之減少,從而使關稅對國內生產者提供的有效保護程度降低,嚴重者甚至對產品產生反保護的作用。

  有效保護率因為能顯示出采取關稅限制產品和中間投入物進口的政策對國內同類企業、產業的凈效應,所以,它將影響生產者選擇。一般來說,對進口制成品征收低關稅,對進口原料免征關稅,這樣名義稅率很低,但有效保護率卻很高,這是大部分發達國傢常用的做法,它不利於發展中國傢初級產品的出口,並對發展中國傢以出口擴張帶動經濟發展的工業化政策的推行產生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