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關於處理社會主義國傢之間關係的一種理論。被視為“勃列日涅夫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1968年8月,蘇聯率華沙條約組織國傢出兵捷克斯洛伐克,受到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為瞭解釋這一行動、使蘇聯對東歐國傢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傢的幹涉和控制合法化,同年11月12日,蘇共總書記L.I.勃列日涅夫在波蘭統一工人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講話中,提出瞭這一理論。根據這一理論,當反社會主義的內外勢力試圖扭轉某個社會主義國傢的發展方向、復辟資本主義制度度,當那個國傢的社會主義事業遭到瞭危險——對整個社會主義共同體的安全構成威脅——這就不再僅僅是那個國傢的人民的問題,而變成瞭一個共同的問題,即所有社會主義國傢所關心的問題。每個社會主義國傢的主權不能同社會主義世界的利益相對立,不能同世界革命的利益相沖突。社會主義大傢庭的利益是至高無上的,因此單個社會主義國傢的主權就是有限的,必須服從社會主義大傢庭的利益和需要。“有限主權論”實質上是將蘇聯的利益和需要凌駕於其他國傢的民族利益、國傢利益和主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