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人民推翻殖民統治、實現民族獨立的民族民主革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8月17日,在青年革命組織的推動下,蘇加諾和哈達簽署《獨立宣言》,宣佈建立印尼共和國。人民群眾行動起來,奪取日軍武器,佔領電臺、車站,解放泗水、梭羅、三寶瓏等城市。次日,印尼獨立籌備委員會召開會議,通過憲法(通稱《1945年憲法》),選舉蘇加諾和哈達分別為正、副總統。9月4日組成第一屆內閣(總統制內閣)。9月29日,以接受受日軍投降為名,英軍在爪哇登陸,迅速占領雅加達、萬隆、三寶壟等地。荷軍接踵而至,並接管英軍占領地區。11月爆發泗水保衛戰。為抗擊英軍,泗水軍民進行瞭長達21個晝夜的英勇戰鬥。同月,以社會黨人S.沙裡爾為總理的國會制內閣取代瞭總統制內閣。1946年1月,印尼共和國首都從雅加達遷到日惹。11月15日,沙裡爾政府與荷蘭簽訂《林芽椰蒂協定》,印尼政府同意建立以荷蘭女王為元首的“荷印(尼)聯邦”,荷蘭承認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對爪哇、馬都拉、蘇門答臘行使“事實上的權力”。《林芽椰蒂協定》是沙裡爾內閣實行妥協路線的產物,嚴重損害瞭印尼國傢的主權與領土完整。1947年7月,荷蘭發動第一次殖民“警察行動”,遭到印尼人民的奮力抗擊。1948年1月,美國通過聯合國插手荷印(尼)沖突,迫使A.沙利弗丁內閣簽訂《倫維爾休戰協定》,規定印尼承認荷蘭武裝占領的地區,並參加荷蘭控制下的“印度尼西亞聯邦”和“荷印(尼)聯邦”。1948年9月,發生屠殺印度尼西亞共產黨的“茉莉芬事件”。同年12月,荷蘭乘機發動第二次殖民“警察行動”,攻陷日惹,逮捕蘇加諾、哈達等領導人。後印尼軍民仍堅持抗戰。1949年8月,在海牙召開圓桌會議,討論荷蘭、印尼停戰等問題。在美國的壓力下,11月荷蘭與印尼簽訂《圓桌會議協定》。協定規定,印尼參加“印度尼西亞聯邦”和以荷蘭女王為元首的“荷印(尼)聯邦”;除西伊利安外,荷蘭將主權移交印度尼西亞聯邦共和國,但保留外交、經濟和軍事等方面的許多特權。同年12月,印度尼西亞聯邦共和國政府成立,蘇加諾和哈達分別任正、副總統。此後印尼人民為繼續完成民族民主革命任務繼續奮鬥。

蘇加諾在群眾集會上講話(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