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所致皮膚黏膜急性炎癥性病變。又稱藥物性皮炎。嚴重者可影響到機體其他系統。任何藥物均有可能致病,常見致病藥物有青黴素、氨芐青黴素及頭孢菌素等;磺胺類藥;阿司匹林等解熱鎮痛藥;鎮靜催眠藥、抗癲癇藥;血清製品、疫苗以及葛根、天花粉等中草藥。應用結構類似藥物可出現交叉過敏反應。按發病機制可分為變態反應和非變態反應兩大類。藥疹發病有一定潛伏期,大多在服藥3周內發生。發病較急,大多呈急性過程。同一藥物可引起不同疹型;而而同一疹型也可由不同的藥物引起。

  類型 常有以下幾種。

  發疹型藥疹 最常見。皮疹對稱泛發,軀幹為主。嚴重者可伴發熱、頭痛等全身不適。多由解熱鎮痛藥、青黴素尤其是氨芐青黴素等抗生素、磺胺類等引起。

  蕁麻疹型藥疹 表現為急性蕁麻疹或血管性水腫,皮疹廣泛,色鮮紅。如伴有發熱、關節痛、淋巴結腫大等表現,則為血清樣綜合征。多由青黴素、痢特靈、血清制品、疫苗、解熱鎮痛類藥引起。

  固定型藥疹 皮疹為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紫紅色斑片,直徑可達數厘米,常為單發或多發,界清,重者可發生大皰。皮疹消退後留褐色或灰黑色色素,經久不褪。再次服藥常於原處再次紅腫並擴大。損害常發生於皮膚黏膜交界處,如口唇(見圖)、外陰部。常由磺胺、解熱鎮痛藥、巴比妥等引起。

固定型藥疹

  多形性紅斑型藥疹 疹為黃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中心呈紫紅色或有水皰,典型皮損為虹膜樣或靶形,界清。常對稱發生於四肢伸側,可伴發熱、咽痛、關節痛或腹痛。重癥多形性紅斑型藥疹,發病首先在黏膜及皮膚黏膜交界處,繼而全身。表現為紅斑、大皰、糜爛,自覺疼痛明顯,並伴高熱、肝腎功能障礙等,是一種重癥藥疹。常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等藥物引起。

  剝脫性皮炎型藥疹 又稱紅皮病型藥疹,為重癥藥疹。皮疹呈全身性水腫性紅斑,繼之大量脫屑,可持續數月。可合並肝腎損害等。重者可因全身衰竭或繼發感染而死亡。多由巴比妥類、磺胺類、苯妥英鈉、卡馬西平、對氨基水楊酸鈉等引起。

  大皰性表皮壞死性松解型藥疹 是重癥藥疹,起病急,全身中毒癥狀重,死亡率高。皮疹為彌漫性紫紅或暗紅色斑片,有松弛性大皰。大片表皮壞死松解及糜爛,似燙傷樣,觸痛顯著。黏膜常受影響。可合並感染、肝腎功能受損、電解質紊亂、內臟出血甚至死亡。常由磺胺類、解熱鎮痛藥(水楊酸、保泰松、氨基比林等)、抗生素、巴比妥類藥物、卡馬西平等引起。

  過敏性休克喉頭水腫 發病急驟,用藥後數分鐘即可發作,主要表現皮膚水腫性紅斑及風團;呼吸道阻塞癥狀如胸悶、氣憋、呼吸困難、窒息、紫紺;周圍循環衰竭癥狀,如面色蒼白、紫紺、冷汗淋漓、四肢厥冷、脈搏細數、血壓下降、尿量減少;神經系統癥狀,如煩躁不安、意識喪失、抽搐、大小便失禁。是嚴重的藥物反應,以青黴素類、血清制劑、含碘造影劑所致為常見。

  治療 原則為停用一切可疑致病藥物或結構類似藥物,抗過敏、抗炎,預防並治療並發癥。輕癥藥疹停藥後多可自愈,可用抗組胺類藥口服,維生素C、鈣劑等靜脈註射;重癥型藥疹應積極搶救,盡早、足量內用皮質類固醇,加強支持療法,促進藥物排出及護理。外用藥以保護、止癢、抗炎為原則,冷濕敷、外用皮質類固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