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檢查學生在某種教學條件下對某些知識領域的學習情況為主要內容的測評。依其實施的目的不同,主要分為:①形成性評估。在學習過程中,教師可以利用測評提供的資訊激勵學生的學習,向學生提出明確的努力方向,對學生的學習狀況予以回饋。②終結性評估。學習到一定階段後進行,對學生達到的學習成績提供全面的瞭解。③課程評估。利用測評得到的比較集中的資訊,可以提出修改課程、調整課程和加強課程的意見。

  學業評估的作用還在於提供資訊,便於與傢長聯繫系;使地方教育當局和社區瞭解學校的辦學狀況;以及通過系統的學業評估、成績記錄等過程,促進教師專業水平的提高。

  學業評估可以通過校外統考和教師評估兩種方式進行。校外統考是指課程結束後舉行的校外統一考試,由統考機構命題進行,其測評的結果隻能反映學生最終學習狀況。教師評估是主要的學業評估,可以全面地反映出學生的學習狀況,包括校外統考無法反映出來的各個方面。學業評估的個人結果不應公佈,隻應以簡單明瞭的評估報告形式告訴傢長。但是學生集體的總體評估情況應予以公佈,以便讓社會和公眾能夠對學校的辦學狀況或地方教育當局的工作狀況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