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在保護消費者權益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立法宗旨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無論是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國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要以制定法為主。例如,美國早在1906年就頒佈瞭《聯邦食品和藥品法》,英國在1987年制定瞭專門的《消費者利益保護法》,日本於1968年公佈施行瞭《保護消費者基本法》等。此外,各國還在諸如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中規定對消費者的保護。

  在中國,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它是中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法律,是國傢基於消費者的弱者地位而給予特別保護,以維護真正的公平交易及市場秩序的法律。共8章54條,包括總則、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傢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和附則。此外,在《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產品質量法》以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還有大量關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