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力士徒手較量,將對方摔倒或推出規定界外為勝的一項競技體育運動。中國和日本在歷史上均有類似於相撲的角力運動。據考古發現,中國秦漢時期的角抵形象同日本現在流行的相撲很相似;至遲在西晉初年,已有相撲的稱謂;唐、宋、元、明、清各代,相撲活動一直很盛行;至清代中葉,相撲的名稱才逐漸消失。至今,相撲運動作為日本的國技開展得非常廣泛。據日本《相撲之始》一書記載,日本的相撲最早出現於西元前23年,11世紀的奈良時代已已盛行於民間,每逢農歷七月七日牛郎會織女的節日,例行相撲比賽。從17世紀起,日本各地興起職業性相撲比賽,也稱大相撲。18世紀開始形成現代的相撲。20世紀以後,相撲運動開展得更為廣泛。現有職業比賽(大相撲)和業餘比賽兩種類型。

相撲比賽

  職業相撲比賽要在用濕黏土堆成的相撲臺上進行,臺高40~60厘米,727厘米見方,四邊為40°~50°斜坡,相撲臺中央比賽場地為圓形,直徑455厘米,邊沿用稻草紮成。相撲臺北面為正面。場上有頂篷,四角懸掛黑(西北)、藍(東北)、紅(東南)、白(西南)4種顏色的彩色佈條,分別象征春夏秋冬四季。

  運動員(日本稱為力士)按比賽成績分為序之口、序二段、三段、幕下、十兩、前頭、小結、關脅、大關和橫綱10個等級。橫綱是相撲力士的最高等級,也是終身榮譽稱號。其他等級的力士,可根據比賽成績升降。十兩以上的力士發型和腰帶的質量與幕下以下4級不同。十兩以上6級力士比賽時穿化裝圍裙,參加入場式。相撲裁判員(日本稱為行司),按年限也分為10級,“橫綱格”是行司的最高級稱號。行司用以指揮的扇子稱為“軍配”,扇子指向的一方為勝者。

  相撲力士在賽前要求梳好發髻(三段以下不結發髻),裸身,隻系一條寬大腰帶和兜護襠。進入場地後有飲用“力水”、用“力紙”擦身、撒鹽等程序。力士比賽時可以互相抓腰帶,握抱頭頸、軀幹和四肢,亦可以用腿使絆或拍打對方胸部,但不許踢對方胸腹,不許抓兜襠和生殖器官,不許抓頭發、擊雙耳、卡咽喉,不許傷害對方眼睛、胃門等要害部位,不許用拳擊或使用反關節動作。主要運用推、摔、提、拉、閃、按、絆等技術使對手兩腳掌以外的身體部位著地,或直接使對手出界。相撲比賽沒有時間限制,如雙方筋疲力盡,行司可宣佈比賽暫停,稍事休息後繼續進行,直到決出勝負。

  職業相撲力士體形高大魁梧,一般也有120~130千克。在成為職業相撲力士前,必須參加由日本相撲協會舉辦的學習班,除相撲技術外,還要學習運動醫學、生理學和漢詩等知識,成績合格後方可參加職業相撲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