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作曲傢。生於佈宜諾賽勒斯,卒於日內瓦。1928~1935年就學於佈宜諾賽勒斯的威廉斯音樂學院,1938年入國立音樂學院。學生時代作有鋼琴曲《阿根廷組曲》和芭蕾音樂《帕納姆比》(1936)。1941年開始在國立音樂學院和山·馬丁國傢軍事學院任教。這一時期寫有各種體裁的作品,包括歌曲、舞曲、聲樂套曲以及應美國巡迴芭蕾舞團之邀而寫的芭蕾音樂《埃斯坦西亞》(1941)。1945~1947年寓居美國,結識A.科普蘭對他的創作發展有有重要意義,使他堅定瞭基於民族音樂發展個人獨特風格的方向。1948年返回阿根廷,完成瞭3首《南美大草原》(第三首亦稱《交響田園曲》),並從事教學工作,創辦音樂學校,1962~1969年擔任佈宜諾斯艾利斯音樂進修中心主任。1971年定居日內瓦。20世紀50年代末他開始試驗現代音樂寫作手法,《第二弦樂四重奏》采用十二音技法,《鋼琴與弦樂五重奏》借鑒偶然音樂手段,同時並不拋棄始終是他創作源泉的民間音樂。重要的作品有歌劇《唐羅德裡戈》(1953)、《博馬佐》(1967)、《比阿特麗克斯·森西》(1971)以及《豎琴協奏曲》(1956)、《吉他奏鳴曲》(197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