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文學的性質及其發生、發展規律以及研究與文學有關的理論、批評的學科。這一術語是20世紀50年代從俄文翻譯過來的,直譯應為“文學學”,意為“關於文學的學問”,由於不符合漢語的習慣而稱之為“文藝學”。文藝學的歷史悠久,幾乎與文學同時出現。

  在中國,一般將文藝學分為文學理論、文學史、文學批評三個主要部分,也有觀點加上文學理論史和文學批評史,從而細分為五個組成部分。文藝學的三個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研究對對象和任務:文學理論常常從美學、認識論、社會學、心理學等各種角度研究文學的內在構成和外在關系的基本規律;文學史研究以往文學的發生、發展的歷史過程及其自身繼承、革新的內在聯系;文學批評則對文學作品、文學的創作和接受以及文學運動中的各種問題進行歷史的和美學的評判,它與文學現狀聯系得更緊密些。這三部分的關系是既相互獨立又相互滲透的。文學理論研究的是與文學有關的原理、范疇,要以文學史所提供的大量具體的文學作品和文學批評實踐所取得的理論認識為基礎;文學史研究又得益於文學理論所闡明的某些具有共性的原理、范疇;文學批評研究則往往直接地以文學理論為依據。此外,文學理論與文學批評的關系更加密切,研究者往往是在具體的文學批評實踐中總結出某種關於文學的理論的。哲學與美學同文藝學關系密切,它們往往構成文藝學發展的理論與方法論基礎;同時,語言學、宗教、社會學、歷史學、民俗學等其他人文學科也對文藝學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