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文論的一種觀念,是對文學作品中“文”與“道”關係的概括說法。文以明道的思想,早在戰國《荀子》中已露端倪。荀子在《解蔽》、《儒效》、《正名》等篇中,把“道”看作客觀事物的規律,又把儒傢的“聖人”看作客觀規律的體現者,總理天地萬物的樞紐,因此要求文以明“道”。漢代的揚雄則在《太玄·玄瑩》、《法言·吾子》等篇中,進一步提出瞭作者要遵循自然之道的問題,而最好體現自然之道的,他認為是儒傢的聖人及其經書,所以又把明道與“宗經”、“徵聖”聯繫起來。這些初步的明道道思想,給後來的劉勰以直接的影響。劉勰在《文心雕龍》中不僅設有《原道》篇,而且在其中更加明確地論述瞭文以明道的問題:“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強調“文”是用來闡明“道”的。

  在唐代古文運動中,“文以明道”思想及實踐有特殊的意義。韓愈、柳宗元之“道”主要是先秦時期孔子的“仁義”思想和孟子的“仁政”的社會理想。在“道”與“文”的關系上,韓愈、柳宗元首先重視的是“道”。韓愈在《答李秀才書》中寫道:“愈之所志於古者,不惟其辭之好,好其道焉耳。”他認為學古人立言,必須先學其行仁義,加強儒傢思想文化修養:“無望其速成,無誘於勢利,養其根而竢其實,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實遂,膏之沃者其光燁,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同時,他們對文學都有熱烈的愛好和深刻的理解。韓愈在《答陳生書》中明確說:“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辭。”就文學的發展、革新來說,韓愈在文與道的關系上突出“道”的價值,強調為文者精神人格建設的意義,有其現實的針對性。韓愈倡導古文,所針對的是駢文,而當時駢文的根本弱點不僅在於缺乏社會生活內容,更在於文章缺乏“自樹立”的人格獨立精神。韓愈、柳宗元提出的“修辭以明道”、“文以明道”,不僅僅是一般性的要求文學要有充實的內容,同時也是要求文章表現作者的獨立人格精神。從根本上說,韓愈對“明道”的倡導,正符合散文發展的審美要求。對此,郭紹虞認為:“固然,後人對於韓愈的評價,重在他的文,並不在他的道,但是韓愈在道的方面即使沒有特殊的成就,而就他強調‘道’、重視‘道’這一點講,正是古文運動成功的關鍵”(《照隅室古典文學論集》下編)。

  宋代歐陽修和韓愈、柳宗元一樣重視“道”的意義。他的《答吳充秀才書》中言“大抵道勝者文不難而自至也”,並認為“若道之充焉,雖行乎天地,入於淵泉,無不之也”。再次強調道是根本,道勝則文至。但同時也主張“文與道俱”,反對因重道而輕文。

  韓愈、柳宗元及歐陽修作為文學傢,重視的是“文”作為手段的豐富性、有效性。而兩宋的理學傢周敦頤、程頤等更為關註的是文作為手段的局限性。理學傢們不是重道輕文,就是將“文”與“道”對立起來。周敦頤是第一個明確標榜“文以載道”的人,他在《通書·文辭》中強調指出:“文所以載道也。”但他所說的“文以載道”與唐宋古文傢不同。他把“文”當作“道”的運載工具,“載道”如車載物,車是車,物是物。周敦頤在《通書·陋》中又說:“聖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蘊之為德行,行之為事業。彼以文辭而已矣。陋矣。”表現瞭他重道輕文的傾向。周敦頤之後,程顥、程頤將其重道輕文的主張,向更加片面的方向發展,甚至認為“作文害道”。朱熹則從道本體論出發,把“文”看作是“道”的派生物,他說:“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葉。”又說:“這文皆是從道中流出,豈有文反能貫道之理?”(《答呂伯恭》)朱熹主張“文”統一於“道”,“文從道出”,強調文學內容與形式實際上不可分,有其正確的一面。但朱熹以及整個宋代理學的“道”實際上源於中國封建社會後期加強專制制度的需要,在後來的歷史發展中,對文學往往起束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