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發展過程中,一定歷史時期內出現的一批作傢,由於思想傾向、藝術主張、審美觀點和創作風格相近,自覺或不自覺地形成的文學集團和派別,通常是由一定數量的作傢群與其代表人物組成的。

  從基本形態上看,文學流派的形成大體上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有明確的文學主張和組織形式的自覺集合體。這種流派的所屬作傢的政治思想傾向、美學觀點和藝術趣味相同或相近,具有明確的派別性。他們一般有一定的組織和結社名稱,有共同的文學綱領,公開發表自己的文學主張張,具有鮮明特色的作傢作品,與觀點不同的其他流派進行文學論戰。例如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文學研究會和創造社等即屬於此種類型。另一種類型是不完全具有甚至根本不具有明確的文學主張和組織形式,但在客觀上由於創作風格相近而形成的派別。這種半自覺或不自覺的集合體,或者是因某一個作傢的獨特風格,吸引瞭一批模仿者和追隨者,逐漸形成瞭一個有特定核心和共同風格的派別;或者僅僅是由於一定時期內的一些作傢創作內容和表現方法相近、作品風格類似而被後人從實踐和理論上加以總結,冠以一定的流派名稱。例如唐代詩壇上以王維、孟浩然為代表的山水田園詩派和以高適、岑參為代表的邊塞詩派,宋代詞壇上的婉約派和豪放派,近現代文學史上專寫才子佳人的鴛鴦蝴蝶派等即屬於這種情況。

  歷史上文學流派的出現,往往與一定歷史時期的政治形勢和鬥爭任務緊密相關,它常常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一種形式。比如西方17世紀古典主義文學流派推崇理性、崇尚自然,以莊嚴崇高的風格為規范,就體現瞭君主專制政體的需要,反映瞭封建貴族階級和妥協的中上層資產階級的政治理想與審美意識。在意識形態領域鬥爭的尖銳時期,文學流派之間的鬥爭往往是當時政治鬥爭的一翼。但是文學流派與政治鬥爭之間的關系,有時比較直接、密切,有時則比較間接、疏遠。不同流派之間的差異和對立,並不都是意識形態的差異和對立,在更多的時候,它們主要反映瞭作傢審美理想和創作風格的差異。

  文學流派同創作方法有著較直接的聯系。同一流派的作傢往往采用同一種創作方法進行創作實踐,不同流派的作傢往往采用不同的創作方法進行創作。當一個流派比較突出地反映瞭某一時代的社會思潮和審美理想,並在創作方法上有所創新時,就可能成為那一時期占統治地位的流派,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影響整個文學藝術,成為一種文學思潮。例如西方17世紀以來的古典主義、浪漫主義、批判現實主義、自然主義、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等。但創作方法又並不總是各種流派區別的標志。采用同一種創作方法的作傢,由於社會觀點和審美趣味的差別,也會在題材選擇、主題提煉、語言風格和藝術表現手法上有所不同,從而形成不同的流派。如現實主義文學思潮和浪漫主義文學思潮中都曾出現過眾多的文學流派。中國文學中也有采用同一種創作方法的作傢由於藝術風格的不同而形成的文學流派。像當代文學中一部分山西作傢群所形成的山藥蛋派和一些河北作傢群所形成的荷花淀派,就是各以其創作中的地方色彩為標志的。

  不同文學流派和藝術風格的自由發展與相互競賽,必然會加速文藝本身的推陳出新,促進文學藝術的繁榮。所以,各種文學流派的湧現和競賽,是文學繁榮的重要標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