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文獻目錄時對文獻形式特徵和內容特徵進行分析、選擇和記錄的過程。它是圖書館在進行文獻編目中的工作環節之一。文獻著錄是為瞭製作文獻的目錄,圖書館稱為編制款目。在手工條件下,一般先編制能用款目,然後通過增加專案產生不同的款目,組織不同的目錄。例如:題名目錄、分類目錄、主題目錄、責任者目錄等,供讀者和工作人員使用。目錄的形式主要有卡片目錄、書本式目錄和電腦可讀目錄。

  文獻著錄應依循一定的規則。著錄錄規則是進行文獻著錄的技術操作規范。中國國傢標準《文獻著錄總則》規定的著錄項目有:①題名和責任者項,包括正題名、並列題名、副題名及說明題名文字、文獻類型標識、第一責任者、其他責任者。②版本項,包括版次及其他版本形式、與版本有關的責任者。③文獻特殊細節項。④出版發行項,包括出版地或發行地、出版者或發行者、出版日期或發行日期、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⑤載體形態項,包括數量及其單位、圖及其他形態、尺寸或開本、附件。⑥叢編項,包括正叢編名、並列叢編名、副叢編名及說明叢編文字、叢編責任者、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ISSN)、叢編編號、附屬叢編。⑦附註項。⑧文獻標準編號及有關記載項,包括國際標準文獻編號、裝訂、價格。⑨提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