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浙江新昌人。194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參加革命工作。1947~1949年在上海光華大學附中學習。1949~1952年在大連工學院機械系機械製造專業學習。1952~1953年在東北工業部有色金屬管理局撫順俄語訓練班學習。1953~1955年赴蘇聯烏拉爾卡明斯克鋁加工廠學習企業管理。1955~1966年任東北輕合金加工廠生產計畫科副科長、科長,一〇三車間主任,廠長辦公室主任、廠生產總指揮揮、廠黨委常委。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受沖擊,下放車間勞動。1970~1980年任東北輕合金加工廠生產部部長、廠革委會副主任、廠黨委常委、廠黨委副書記、廠長、廠黨委書記。1980~1981年在中共中央黨校一部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81~1983年任中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哈爾濱市市長。1983~1984年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黨組副書記。1984~1985年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1985~1987年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1987~1992年任監察部部長、黨組書記。1992~1993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監察部部長、黨組書記。1993~1997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1995~1997年兼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1997~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是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1985年9月中共全國代表會議增選),第十三至十五屆中央委員,第十四至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四至十五屆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十四大、十五大相繼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