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護水工建築物的施工場地,使免受河道水流影響的臨時擋水建築物。在河道上進行水利工程施工,要解決施工導流問題,一般都要修築圍堰。根據導流方案,圍堰可圍住一部分河床或截斷整個河床。圍堰要求施工簡單,維護容易,拆除方便,並能滿足抗滑穩定、防滲、抗沖及具有一定強度等要求。圍堰佈置在主體工程輪廓線以外,同時要考慮基坑內施工的需要,佈置形式力求使水流平順,並考慮與永久建築物結合的可能性。

  類型 按圍堰軸線與水流方向的相對關系,可分為垂直河道水流方向的橫向圍堰和平行河道水流方向的縱向圍堰;按圍堰是否按允許過水設計,可分為過水圍堰不過水圍堰;按修建圍堰所用材料,常用的有土石圍堰、混凝土圍堰、板樁圍堰,此外還有木籠裝石圍堰、草土圍堰、竹籠裝石圍堰、榪槎裝石圍堰及鉛絲籠裝石圍堰等。

鋼板樁格形圍堰平面形式B 格體平均寬度 D 圓筒形格體直徑 R 格體半徑

  ①土石圍堰。就地取材,可節約水泥,結構簡單,施工方便,對地質條件的要求比其他圍堰低,在施工中被廣泛采用。根據所用材料,又可分為土圍堰、土石混合圍堰和堆石圍堰、剛性心墻圍堰三種。

  ②混凝土圍堰。宜在巖基上采用。它的斷面小,抗沖防滲性能好,堰頂可過水,易於和混凝土建築物連接,因此也得到廣泛采用,常用的有重力式混凝土圍堰和拱形混凝土圍堰兩種形式。

  ③板樁圍堰。有鋼板樁、木板樁和鋼筋混凝土板樁等形式,可佈置成單排、雙排或格形體。鋼板樁格形圍堰由許多鋼板樁互相連接圍成圓筒形或弧形格體(見圖),格體內填砂、砂卵石或石渣等,適用於擋水高度15~18米的情況。鋼板樁圍堰特別是格形圍堰適用范圍廣,抗沖能力強,安全可靠,因而采用較多。

  ④木籠裝石圍堰。采用方木或兩側削邊的圓木縱橫疊搭而成的框格結構,框格內填塊石或卵石,迎水面設置防滲面板或填土,圍堰高度可達10~12米,堰頂澆築混凝土板後可以溢流。木籠可在岸上預制,在水上沉放,施工速度快,但因其耗費木材多,拆除不便,已很少采用。

  ⑤草土圍堰。是中國的一種傳統圍堰結構,擋水高度一般不超過6米。多采用捆草法施工,用麥草、稻草及其他柔軟山草紮成草捆,一層草一層土逐層沉放,形成擋水建築物。它構造簡單,施工方便,容易拆除,在黃河流域用得較多,使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

  ⑥竹籠裝石圍堰。用竹篾編成近於圓形,直徑0.5~0.6米,長3~10米的竹籠,內裝卵石、石塊堆成圍堰。

  圍堰拆除 圍堰常需在短時間內清除,並有一部分需在水下作業,難以徹底清除,有時將會影響永久建築物的進水條件、泄水能力或抬高下遊尾水位而減少發電出力等,因此對圍堰拆除應予重視,盡量拆除幹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