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政和道路工程專傢。字靜侯,上海市松江縣人。1900年9月1日生。1922年畢業於交通大學唐山學校土木工程系。畢業後在武漢國民政府交通部和梧州、蚌埠等市任技佐、技正、工務局長、顧問工程師等職。1930年在美國康奈爾大學研究究院進修道路與給排水工程,並在紐約州交通局道路工程處任職。回國後從1932年起在全國經濟委員會、公路交通委員會、交通部等部門任專員、處長、局長、顧問以及上海市工務局長等職。1949年以後歷任上海市工務局長兼上海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規劃建築管理局長、副市長等職,對中國的公路建設以及上海市的市政工程和城市規劃多所建樹。現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趙祖康早年曾先後主持、督造江蘇、浙江、安徽三省和南京、上海兩市聯絡公路;規劃全國聯絡公路網,並協助各省進行建設;制定全國公路技術和概算統一標準,創立省市間互通汽車制度;逐步建立全國公路監理體制;組織修建西(安)蘭(州)、西(安)漢(中)等西北主幹公路並踏勘甘青(蘭州至西寧)公路路線。抗日戰爭初期曾組織搶修石傢莊通往保定、滄縣、德州、大名,以及滬寧等前線軍用公路和橋梁;組織趕修天(水)雙(石鋪)和漢(中)白(河)公路;籌建滇緬、甘新、中越等國際道路;先後主管川、滇、黔、陜、甘、寧、康、青、藏各省後方公路的修建;督修瞭工程艱巨、環境復雜的樂(山)西(昌)公路等,對抗日戰爭期間的公路建設、搶修以及保證公路交通做出瞭貢獻。

  趙祖康早年曾就道路工程名詞譯訂法之研究發表過文章,後曾主編《英漢道路工程詞匯》,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主要參考文獻之一;以後,又主持編輯瞭《道路與交通工程詞典》。他著有《城市築路征費法之研究》、《公路定線之研究》等論文。

  趙祖康連續當選為第一屆至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擔任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名譽理事、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顧問,上海市土木工程學會和上海市交通工程學會的名譽理事長、上海市科學技術協會榮譽委員以及上海交通大學土木建築系顧問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