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床經過詳細地質勘探後,在礦區規劃、設計、基建和生產過程中繼續進行的一系列地質工作。礦山地質工作是與採礦工業一起發展起來的。但直到20世紀30年代才形成一門學科,出版瞭礦山地質學專著。70年代後,礦山地質工作利用現代技術得到迅速發展。例如,利用物理或化學探礦方法,使用新的測試儀器和新裝備,使用電子電腦處理地質資料和繪製圖表,以及利用數學地質方法研究各種地質問題等。礦山地質工作分別由礦業規劃設計部門、基建部門和生產礦山的地質部門負責進行。其主要內容有:

  總體設計中的地質工作 在深入掌握地質勘探資料的基礎上,評審地質勘探的程度和工作質量,加工處理某些已有地質資料以滿足采礦和礦石加工規劃或設計的需要,對不能滿足規劃或設計要求的資料補做地質工作。

  基建中的地質工作 及時調查研究基建工程中的地質條件(包括地表的工程地質條件)和處理工程中的地質問題,對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或煤礦,還要開展基建勘探,進一步查清礦體的地質條件,提高開采地段儲量級別,以滿足采準和回采設計的需要。

  生產中的地質工作 包括:①通過生產勘探,提高儲量級別,以便為各項開采技術工作(如采礦方法設計或采掘計劃編制等)提供相應級別的儲量和有關地質資料。在礦區內探尋新礦體,以延長服務年限。②對開采工程所揭露的地質現象進行經常性的調查研究,系統地收集有關采掘的地質資料,指導采掘工程,並進一步完善提交給采礦技術部門使用的生產勘探資料。③礦石或煤的儲量變動的統計及管理、采掘計劃的編制、開拓、采準和備采礦量(或開拓、準備和回采煤量)的統計管理和監督、礦石質量(或煤質)以及礦石(或煤的)損失的檢查和監督等。④解決生產中出現的與地質因素有關的特殊問題,如為研究巖體穩定、環境地質、礦產綜合利用或水文地質等問題所進行的專門性地質工作。因此必須經常進行地質編錄、取樣、樣品測試、儲量計算、綜合研究等工作。

  煤礦基建和生產中的地質工作,與非煤礦山基本相同。其特點是須為井巷掘進、水平延深和采區設計提供地質預測資料,編制地質報告書或補充地質說明書;進行瓦斯和水文地質的觀測和預報工作;提出補充地質勘探建議等。

  礦山地質工作的重要性 在礦山開發工程中,如規劃設計時地質評審工作不嚴格,常使投產困難或基建費用過大。生產中的地質工作做不好,常發生大量礦石損失和采掘工程失穩事故,如露天礦邊坡滑動、地下巷道和采場塌陷等,影響正常生產。